探索网企IPO之路
- 发布时间:2014-11-28 03:29:37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从我国A股市场IPO法则来看,互联网公司IPO,尤其是新业态公司亏损上市,确实存在一个现实悖论问题。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并使某些亏损企业IPO合法化,就要借鉴美国NASDAQ和纽约证交所的经验,率先从深交所创业板入手进行改革试点,等时机成熟再向A股市场全面推广。
首先,将IPO发审制度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并将IPO标准和退市标准设计权限下放给证交所,这有利于证交所按照差异化的IPO标准来区分各自的市场定位与特色。
其次,借鉴NASDAQ和纽约证交所的做法,为申请IPO企业提供多套可供选择的上市标准和退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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