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提议废除金饰“价费分离”标价法
- 发布时间:2014-11-27 09:31:3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李永华
本报讯 一件黄金项链每克报价280元,这不是最终的销售价格,消费者还需要支付每克15元的加工费,这样的“价费分离”报价方式在福建至少已有8年历史。在福建黄金首饰行业饱受“低价倾销”“同行恶性价格战”等问题困扰的现状下,珠宝业内不少人提议废除黄金首饰销售“价费分离”办法,实施“价费全标”明码标价的销售办法。
2006年下半年开始,闽金店开始流行金饰销售“价费分离”办法。据我省珠宝专家介绍,黄金饰品“价费分离”是指把黄金饰品的价格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黄金本身的价格,这个价格综合上海黄金交易所前一日的收盘价和零售环节平均成本(包括经营单位的税收、店租、劳资、水电费用等)计算而来,另一部分是工费价,包括金饰的品牌价值、加工价值、服务价值等。工费部分由各金店依据黄金饰品的款式、工艺、品牌和服务另外收取,收费方式为按件收取或按克收取。
“价费分离”好在哪里?通常来说,各商家挂牌的金饰品价格应该大致相同。而工费价包含许多因素,比如首饰的人工费、饰品的品牌、工艺程度等。工费由生产经营企业自行确定。实行“价费分离”,消费者就能对黄金饰品的工艺水平以及真正价值心中有数,消费时清清楚楚。
不过“价费分离”标价法实施多年后,也出现一些局限与弊端。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珠宝专家指出,经过多年市场总结,“高”工费并未提供好款式好工艺的黄金首饰,反而为行业价格欺诈、低价倾销以及同行恶性竞争创造条件。例如,此前闽东、闽北等一些县级金店为了引诱顾客购买,压低金价抬高工费,误导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破坏了有序竞争的经营环境。还有一些金店只标出金价,未标工费或加收其他未标明的精品费、工艺费等,从而抬高金饰实际售价。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将于12月上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审议《黄金首饰价格行为公约》(下简称《公约》)。《公约》中将提议闽金饰销售废除“价费分离”办法,实施“价费全标”,即按重量销售的黄金首饰,金价和工费不得分开报价,应在店内或商场柜台上的明显位置放置价格牌;按件收取工费的黄金首饰,金价和工费不得分开报价,并在标签上予以明码标价,需工费说明的,允许加注工费值。
昨日,福建省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制订《公约》的根本目的是治理我省黄金首饰行业价格欺诈、低价倾销以及同行恶性竞争等问题。该目前《公约》内容还在征求意见,金饰销售“价费分离”是否废除取决于下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