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布定向增发停复牌标准
- 发布时间:2014-11-26 15:30:53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针对上市公司定增停复牌标准不清晰、原因模糊不清等问题,为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和知情权,上证所昨天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予以规范,这是继沪港通推出带动上海股市开启国际化步伐之后,上证所在市场化方面又一新措施。
主动接轨国际标准
沪港通的顺利推出,意味着上证所迈出了国际化的重要一步,同时这也使得上证所的监管标准和水平也必须向国际先进市场看齐,所谓“开放倒逼转型”刚刚开始。
市场普遍反映,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时间长,是沪港两地市场的一个重要差异,和港交所停复牌注重效率、信披详尽相比,沪市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滥用停牌制度的嫌疑。而随着国际资金的入场,这一顽疾也到了需要直面的时刻。
对此,上证所相关人士表示,为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变化,缩小沪港两地在停牌监管规则上的差异,《通知》根据市场效率原则,严格规定了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停复牌的标准、时限和程序。
上证所对2012年以来沪市公司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案例统计发现,停牌时间平均为13.5天,其中70%左右的公司在10个交易日以内。因此,《通知》规定,筹划非公开发行停牌一般不超过10个交易日,由此能够满足大部分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需求。
信披须有“真料”
针对上市公司以往披露的筹划进展过于简单、延期复牌情形千篇一律、终止筹划原因含糊其辞等问题,《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对停复牌原因及进展情况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此前,上市公司公告进展最常见的一句话是,“由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但是对于具体进展到什么程度,投资者一头雾水,完全蒙在鼓里。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再允许出现。《通知》要求公司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进展,包括审计评估、报请有权部门批准等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应当在延期复牌公告中详细说明无法披露方案的具体原因,对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
市场人士指出,漫长的停牌、语焉不详的解释,不仅是对投资者的不负责,甚至导致错失投资机会。随着上证所顺应市场需求、主动接轨国际市场先进经验,理顺停复牌相关逻辑,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