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说你呢,别在公共场所吸烟了!
- 发布时间:2014-11-26 13:3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闻背景: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该条例,不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包括体育馆的室外观众坐席、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在内的一些室外区域也将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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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控烟难其实是执法难
我国对从倡议式的法规到实施细则,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一直在不断完善中。此次公布的公共场所控烟新规又有实质性的进展,明确了执法主体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解决了谁来禁烟、控烟的执行主体不明、责任人不清等问题。而且,新规还给出了详细的处罚标准,有利于具体实施处罚。这些举措,对于增强“中国式禁烟”的执行力,可谓是对症之举。相信这些操作细节的规范化与明确化,可以有效解决之前许多城市存在的“有条例无执行”、数十年开不出一张个人罚单的尴尬局面。【详细】
地方对烟草GDP的依赖
公共场所控烟难,不仅仅是立法缺失,更在于许多地方对烟草GDP的依赖。因此,立法控烟有一点需要明确:控烟立法必须找准源头。只针对吸烟者,显然不能达到效果。控烟要真正取得成效,需要更深入地认识到吸烟对健康的严重危害,认识到烟草行业表面的营利实际是整个社会的双输,从而促使改变地方对烟草GDP的依赖,这显然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更需要地方政府尽早培植出新的经济增长点。【详细】
【建议】
戒烟有时只需要一个理由
戒烟有时只需要一个理由。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则是最大的理由,如果这一规定得到坚决落实,戒烟进程会大大推进。需要指出,戒烟还需要示范。影视剧中的一个抽烟镜头,办公室里领导的一个抽烟背影,都会起到极大的误导、诱导作用。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果领导干部带头,办公室“烟雾弥漫”会随风飘散。【详细】
要有明确的执法主体
现在剩下的一个难题就是室外公共场所非指定地点吸烟谁来执法?在室外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大多是普通民众,在当下我国民众普遍守法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很多人会认为我没杀人放火已经是守法了,吸烟这种小事,为什么要管我?在这种社会心态下,执法“温柔”了,吸烟者不当回事;执法“粗暴”了,又会引发冲突,谁愿意接这个“烫手的山芋”呢?恐怕就是室外公共场所的管理方也会觉得头痛,好好的谁愿意整天和人吵架呢。如果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室外公共场所控烟谈何容易。【详细】
需要公共秩序的支撑
法律背后,更需要的是公共秩序的养成,如此才能避免“法不责众”的尴尬。国内公共环境,能否为禁烟以及其他各种文明行为提供“基础设施”,其实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场所中,是否都能设置相应的场所、设施,有街道和经营性场所是否为合法的吸烟区预留有空间,有隔离方式,等等,都将成为实际要面临的问题。公共秩序若不足以养成,法律难有实施基础,也容易置身空架子的险境,从而透支法治的信服度。【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吸烟有百害,而无一利。
但就尊重个人的生活方式选择权而言,我们并不反对赋予烟民“吞云吐雾”的自由,可是这种自由是有边界的,就是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即不能剥夺他人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不能伤害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恰恰伤害了他人。这就是我国和各地出台“控烟令”的意义所在。
你瞅啥,你瞅啥,说你呢!再在公共场所吸烟,法律会“削”你,你知道不?!分分钟“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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