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11日 星期六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手机预置软件“勤快”得让人闹心

  • 发布时间:2014-11-26 07:35:29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电

  手机软件带来便利的同时,不少问题也接踵而至。日前,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一项调查显示,95.32%的智能手机中存在预置应用软件,其中88.91%不可卸载,这些软件偷跑流量、侵占内存、盗取信息,卸载却几无可能。法律专家指出,预置软件不可卸载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监管部门应从源头和流通环节两头抓起,建立手机厂商预置软件申报与备案制度,还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消费者:

  软件不能卸载不合理

  “后台悄悄运行,占据不小内存,流量越耗越大。”家住北京的王海涛告诉记者,他的手机购买时预置了不少游戏软件,非常耗流量,要是小孩趁大人不注意,偷玩一次就要被扣几十块钱。

  “这些预置软件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卸载,要想卸载,必须获得ROOT权限,但获得权限强制删除后,手机的售后服务就会受到影响。”王海涛说。

  被手机预置软件困扰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今年6月,就有深圳的消费者姚小姐状告苹果一案。姚小姐认为其iPhone手机预置软件非常多,像指南针、语音备忘录、股市、邮件这些软件用不着又删不掉,她怀疑这些软件是否有监控与窃取用户私密信息的功能。

  近年来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乱象增多,国家工信部在2013年4月发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同年11月起手机生产商不得预置五大类恶意软件。但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此前的6873份调查问卷显示,95.32%的用户表示购买的手机中存在预置应用软件,其中88.91%的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98.6%的消费者认为这些预置应用软件不能卸载是不合理的。

  针对消费者深受手机预置软件不能卸载困扰的现象,2014年10月,广东省23家消委会联名上书工信部,要求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与支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软件分开,并且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

  预装一个软件

  最多能收5块钱

  艾媒咨询发布的《2013年中国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用户调查报告》数据显示,近八成用户反映其新买智能手机中含有15个以上第三方预装软件,其中含有31个到45个第三方预装软件的用户占32.8%,仅有7.6%的用户表示新买智能手机里的第三方预装软件数只有5个或以下。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国内智能手机被预置软件“绑架”的现象很普遍,这些第三方预置软件不少是“流氓软件”,后台自动运行,偷跑流量,大量占用手机内存,影响手机运行速度,另外预置应用软件中有一部分软件非法调用手机操作系统的敏感接口(API)可能会导致用户信息泄露。

  广东省消委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手机软件仅安卓市场就有接近30万的应用软件,目前国内预置软件市场的规模已经超过30亿元。众多商家对手机预置软件业务如此热衷,是因为手机预置软件背后存在着利益链。

  “商家提供手机预置服务有利可图,且利润惊人。通常来讲,单台手机每预装一个软件,手机厂商可以向软件商收费八毛钱到五块钱不等,手机厂商以此达到降低手机生产成本的目的,从而在市场上形成价格优势,而软件开发商则通过预置软件推广了软件,增加了用户使用量,进而实现其经济利益。”业内人士称。

  专家:

  “扔不掉”的软件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手机预置软件无法自由卸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消费者有权决定自己购买什么样的手机,有权选择是否卸载自己不需要的预置应用软件,生产商或经销商利用技术手段使手机预置软件不能卸载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记者了解到,手机厂商最初在手机内预装免费应用是为了服务消费者,为手机制造卖点。但后来,这一做法逐渐变质,成为厂商谋取利益的手段,用户的体验也越来越差。

  邱宝昌认为,智能手机厂商使用的预置软件缺乏固化标准。“预置软件应该只是为了保障手机基本运行,而当前手机厂商、APP开发商和广告公司联合,捆绑销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不正当竞争。应建立手机厂商预置软件申报与备案制度,并对预置软件实行公示。”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智能手机软件预置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存在空白,虽然去年11月1日起,中国正式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对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和预置应用软件提出了管理要求,但《通知》仅仅只是针对生产厂家有约束作用,由于缺少具体的惩罚措施,其他流通环节也存在被安置预装软件的可能。

  邱宝昌认为,在销售环节,如果手机捆绑了软件,并因此能够以一个相对低价卖给消费者,理应在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下,由消费者自己判断是否购买。“经销商必须履行告知的义务,一旦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捆绑软件销售的手机,经销商应提供投诉渠道。”

  偷流量是啥行为?

  ●本报评论员 王者东

  一些不法行为之所以无所顾忌,是因为法律存在盲区或真空地带,让它们可以“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中国的手机流量本来就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手机制造商“配备”的预置应用软件怎样手不血刃吞掉了流量,更是一个“千古之谜”。别看大家一天天津津有味地捧着智能手机,实际上都是稀里糊涂用着呢。

  普通消费者不可能为了搞清流量问题去念“手机大学”,只能指望行政或法律的力量来约束手机制造商的不法行为。不过,让人遗憾的是,目前国内能有效约束偷流量行为的法规乏善可陈,即使有一些,也只是隔靴搔痒的“指导性意见”,文件决心很大,至于如何具体处罚不法行为、哪个职能部门来执法,就语焉不详、没有下文了。

  从法律关系上讲,连偷消费者流量到底是一种什么行为都没说清楚。按正常逻辑来看,这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偷窃行为,为何不敢跟消费者明说?恐怕只有那些既得利益者心里最清楚。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