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改革回顾
- 发布时间:2014-11-26 01:31: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继国务院发布“新融资10条”之后的两天,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市场人士认为,此次降息看似突然,做法却值得称赞。在下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央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此举,不仅能够帮助银行稳住居民存款,还将进一步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利率、汇率等资金要素价格改革优化资金配置,构成中国金融改革的内在逻辑。
回顾历史,利率市场化两次关键节点。2011年12月,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12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并于2012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明确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形势变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
2012年,央行分别于6月8日和7月6日实施降息,此外,还决定自8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而此前,我国一般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不允许有浮动区间,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此举,被意为启动了市场利率化的窗口。
此后,2013年央行宣布,将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这是继去年年中我国宣布放宽存贷款利率波动幅度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同年10月,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进一步夯实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中提出的“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观点,这也被认为利率市场化的再加速。
2014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11月21日晚间,央行决定,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1倍扩大至1.2倍,这是自2012年6月存款利率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1倍后,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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