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并非“一涨了之”
- 发布时间:2014-11-25 18:35:4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赵超、安蓓)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方面应通过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另一方面要以结构性改革的成效惠民生,消除一些百姓眼中“价改就是涨价”的印象。
这一轮价格改革攻坚战,多是难啃的硬骨头,比如备受关注的药品价格改革。当前,我国在基本建立全民医保体系的基础上,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已经为药品价格全部放开创造了条件。但是,在“看病难、看病贵”并未显著改善的背景下,百姓依然担心药品价格放开会导致药价上涨,增加医疗负担。
放开价格不等于政府袖手旁观,能否在改革后使价格保持在百姓合理心理预期内,关系到这轮改革的成败。首先,不能在改革过程中夹杂部门利益,更不能夹杂任何企业利益,物价部门角色应由制定价格向制定规则转变。其次,改革后,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定价权。此外,还应加强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导器,新一轮价格改革已箭在弦上。只有抓住改革机遇,真正实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价格瓶颈,把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