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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品召回制度亟待完善

  • 发布时间:2014-11-24 09:46:28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太原11月24日电(记者王菲菲、胡靖国)缺陷产品召回难又一次在中国市场上演。尽管一汽大众表示将从2015年2月2日起在中国召回56万辆后悬存在安全隐患的速腾,但车主仍不满其“打补丁”式的维修方案,维权事件仍在持续中。

  今年以来,一汽大众2012年初推出的装有非独立悬架的新速腾车不断被曝出后悬架断裂事故。一汽大众在7月22日对此却回应称“速腾的后悬架问题属于极个别案例”。随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缺陷调查。

  10月份,一汽大众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并备案了召回计划,表示将从2015年2月2日起,在中国召回56万辆后悬存在安全隐患的速腾以及1.7万辆甲壳虫。之后,大众推出了加装金属衬板的维修方案,但这令很多车主更加不满。

  车主们认为仅用不到100元的金属衬板安装在后悬架的纵臂上,可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此方案无异于在“打补丁”,但一汽大众却回复称这是最优方案。

  目前,质检总局已要求一汽大众和大众中国提交速腾召回措施的技术论证材料以供专家组评估和实验参考。

  从声称产品问题属于“极个别案例”到召回维修方案令消费者不满,大众速腾“断轴”事件不断升级,又一次引发公众对缺陷产品召回难的关注。

  “相比前几年,产品召回已经有了很大改观。”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薛宁说,2004年中国正式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召回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10年,对减少缺陷汽车对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危害,维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很大作用。

  尽管如此,屡屡出现的产品召回难也令人不得不反思中国的产品召回制度。

  据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针对“生产者未按照已经备案召回计划实施产品召回,生产者未将召回的计划通报销售者,可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力度太低。”薛宁说,尤其对跨国公司来说,这些罚款无异于九牛一毛,当处罚成本低于召回成本时,企业当然不会选择召回。

  除了处罚成本低外,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低也导致一些外企召回产品时轻松绕过中国市场。

  2010年美国曝光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两类非法添加剂,而麦当劳中国公司对此回应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中国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中国的产品召回制度已经有了一个大框架,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薛宁表示,中国应对产品召回程序进行更细致和严格的规定,包括产品召回后维修方案应达到何种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一些关注产品召回的网民建议,可借鉴美国、日本的经验,简化主动召回的程序,针对一些对召回制度贯彻不利的企业出台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此外,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中国现行法律中涉及缺陷产品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比较笼统,应建立起关于召回制度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覆盖更加全面的产品范围,更好地推动产品召回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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