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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专项整治“大头小尾”发票

  • 发布时间:2014-11-20 08:33:36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曲明 李珉)日前,在南开区注册的某广告公司因对外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被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查处,追缴偷逃税款并罚款105万元。市地税局称,目前一些广告公司发票使用混乱,“大头小尾”发票上下联相差竟达百余倍,对此税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

  几天前,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在对某银行税务检查中发现,这家银行收取的某广告公司开具的发票联金额为168.37万元,而这家广告公司上报税务机关收入金额仅为1.4万元,税务机关调查发现,两年来,该广告公司涉案发票共计59张,记账联金额合计1.88万元,发票联金额合计216.83万元,少计经营收入214.95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广告公司追缴所偷逃税款,并进行了罚款。

  据介绍,“大头小尾”发票,是出具发票方所开具的发票联数额大,而存根联数额小的一种偷逃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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