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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与标准化项目 最高扶持百万

  • 发布时间:2014-11-20 06:33:06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泥)昨日上午,市质监局副局长曾琳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厦门市标准化战略扶持政策”时透露,自2009年出台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政策以来,我市530多个标准化项目获得厦门市标准化专项资金扶持,总金额达4900多万元。

  “根据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市财政从当年起,就对我市符合政策的企业进行了资助或奖励”,曾琳表示。近年来,市财政的资金投入随着标准化战略的不断推进逐年增长,从最初的每年五六百万元,增加到2014年已突破千万元,达到1300多万元,大大激发了我市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特别是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各级标准的制定,将市财政对企业实施标准化项目的资助与奖励资金按现有标准提高一倍。”这意味着,今后我市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项目,最高将可获得100万元/项的资金扶持。

  曾琳介绍说,根据《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和《厦门市标准化工作资助与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实施标准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八类项目,其中,主导或参与制定一项国家标准,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资助;如果是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则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企业如何申请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曾琳说,按相关规定,需申请标准化资金扶持的单位,应向市质监局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7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醒】

  申请标准化资金扶持

  需提交以下材料

  《厦门市标准化工作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该表可登录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有效复印件)。

  相关项目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例如,标准制修订项目应提供已经发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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