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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江宁支行堵截百万元电话诈骗案

  • 发布时间:2014-11-20 06:32:43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俞湄 成伟) 2014年11月13日下午,一位女客户手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裁判主文公告”和“拘捕令”,边接听手机,边行色匆匆地走进建行南京江宁支行营业室大厅,当班大堂经理王宜惠见此情景,觉得异常,立即按照防范电信诈骗“三问二看一核对”流程,询问客户原因,查看客户手中的“公告”和“拘捕令”,当得知客户正准备到自助区,按“上海市检察院”要求,向对方转账时,她首先判断这是一场骗局,立刻进行了阻止,要客户不要上当,然而客户并不理解。

  经了解,该客户在当日上午接到一个自称“工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称其涉及一起216万元的案件,并提供了两个“上海检察院”的电话号码,分别是8621—63242200和021—24779000。客户通过114查询,确认无误,随即与“上海检察院”进行了联系,对方要求客户必须到工行的自助设备上,将自己名下的所有存款转到他们提供的“安全账户”后,才能确保本人资金的安全,并将伪造的“刑事裁判主文公告”和“拘捕令”传真给了该客户,客户看到传真件后更慌了,信以为真。在去工商银行途中,对方又来电,要求客户必须于当日下午4点前独自一人到建设银行的自助设备上完成转账。

  根据客户的叙述,王宜惠抓住疑点,帮助客户仔细分析:对方所谓的“安全账户”是他们自己设立的私人账户,以便骗钱;对方利用软件提供“来电显示”号码,是为了使你相信他们是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方要你不告诉别人,不与银行工作人员接触,直接到自助设备上转账,说明他们做贼心虚;“刑事判决书”和“拘捕令”不可能发传真给当事人等。

  经过王宜惠的耐心劝说和解释,该客户终于醒悟,认识到这是一场惊心设计的骗局,遂中止了转账行为,避免了巨额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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