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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贪官曾交75万表清廉 案发后未纳入受贿范围

  • 发布时间:2014-11-19 07:02: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人民网报道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昨天,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制造这一清廉假象的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48岁的魏力生曾任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书记、副主任、主任,案发前任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今年5月22日,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罪被六安市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6日经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予以逮捕。此案侦结后,六安市检察院指定金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魏力生涉嫌收受贿赂的事实主要发生在其任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六安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书记、副主任、主任等职务期间,向其行贿者大多为从事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

  据统计,自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魏力生先后收受他人款项49笔,共计现金327万余元、购物卡31万元、银行现金卡0.8万元、黄金1300克。在此期间,魏力生上交至安徽省纪委廉政账户和六安市纪委廉政账户共计75万余元,案发后,这些钱没有算进其受贿范围。

  检察机关据此认为,魏力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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