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31亿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 发布时间:2014-11-18 08:23:2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2013年以来,山东财政积极筹集资金6.31亿元,支持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农村新型社区,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据了解,从2013年起,山东财政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相关城镇化建设发展资金扶持范围,相继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小城镇发展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突出重点、择优扶持,财政引导、以奖促建,配套联动、形成合力”的财政扶持原则,以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为引领,突出农村新型社区道路交通、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供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新型社区综合承载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政府与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前提。山东财政安排资金400万元,支持有关部门编制《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等,坚持高起点规划,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全省190个农村新型社区的详细规划编制,鼓励地方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交通条件、文化传统、历史沿革等因素,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业设施与居民点建设。安排资金1360万元,支持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产业发展、旅游资源等特色突出的示范社区和村镇,因地制宜开展风貌规划设计,突出地方特点,保护传统风貌,鼓励农村新型社区多样化发展。
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安排”的原则,整合各层级、各部门的农村新型社区补助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新型社区人居环境。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5.93亿元,依据农村新型社区个数、乡村人口规模等因素,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地,由各地统筹用于农村新型社区的599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扶持城市建成区外、规划人口超过3000人的已建成农村新型社区,切实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融入全省绿色低碳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