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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下降幅度或超过45%目标上限

  • 发布时间:2014-11-17 21:11:31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王优玲)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低碳经济研究院院长何建坤17日说,从目前情况判断,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下降幅度有可能超过45%的目标上限。

  何建坤在“清华大学—巴黎政治大学能源转型与绿色发展联合研讨会”上说,强化节能和能源低碳化转型是中国能源革命的核心,大幅度降低单位GDP能源强度和二氧化碳强度是统筹经济增长和节能减排的综合目标和关键着力点。从2005年到2013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已经下降了28.5%,同期,发达国家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的下降幅度不到15%。

  何建坤说,我国要进一步研究和确立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转变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通过对发达国家规律分析,二氧化碳实现峰值需要两个必备条件,即单位GDP的二氧化碳强度高于GDP的年增长率,单位能耗的二氧化碳强度的下降率要高于能源消费的年增长率。只有我国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中期阶段以后,也就是2030年左右能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峰值。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是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大国。清华大学日前发布的《中国与新气候经济》报告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我国对外贸易总量不断增长,出口商品的内涵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不断增加。2005年以来,我国约四分之一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是为了生产满足其他国家消费产品而导致的,近年来这一比例下降到18%左右。出口商品的内涵排放主要流向亚洲、欧洲及美国,分别约占40%、27%和20%。

  根据我国近日公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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