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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念斌活在“嫌犯”身份阴影下

  • 发布时间:2014-11-17 02:31:08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第三只眼

  念斌被判无罪近3个月了,可某些管理系统仍提示他是嫌犯,这无异于二度羞辱,也是善后的不到位。

  日前,福建“念斌案”主角念斌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护照,经过拍照、填表、采集指纹等程序之后,念斌却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护照办理条件。此事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事实上,早在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就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念斌无罪的终审判决。按理说,念斌已被宣判无罪,恢复了“自由身”,作为普通公民应有的出境权利也该得以保障。可没想到,他却被卡在办护照这道关口上。这对刚被洗白冤情的念斌来说,无异于二度羞辱。

  涉事部门工作人员将问题归因于出入境管理系统信息更新滞后,认为主要责任是司法机关未向其出具书面材料。这看似堂皇,问题是,这种公权力机关内部的配合衔接为什么会出现纰漏?无罪判决生效之时,念斌的犯罪嫌疑应立即排除,公安机关也有义务及时解除对念斌的限制。念斌案已被平反近3个月,判决结果已近乎举国皆知,可司法机关为何还未将解除出境限制的通知送达有关部门?这是工作效率低,还是对当事人权利的怠慢?

  另外,相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对已有定论的事实,仍执意消极等待司法机关公文,看似严守规则,其实也难掩刻板。在我国已推行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的情况下,要获得福建省高院的判决上下网就知道了,为何非得在事实明了的情况下,对其出境延续歧视性限制?

  而这种怠慢,也会向社会释放出极其含混的信息,那就是念斌的犯罪嫌疑仍未消除。本来8年冤狱对念斌来说就是种磨难,对此的善后不能是一纸判决和一笔赔偿了事,还应主动抚平其心灵创伤,保障其合法权利。可据念斌姐姐披露,念斌回家刚两月,当地公安网提示他还是犯罪嫌疑人,说@平潭公安还在侦查中;网上也有不少人说念斌只是钻了当年取证不严谨的漏洞……这些做法,何尝不是在揭念斌伤疤?它本质上也是善后的不到位。

  而今,经媒体报道,念斌办护照并出境治疗的事或许能得以解决。可他在其他领域是否还有类似的限制尚未取消,曾背负的犯罪嫌疑是否仍在烦扰其安宁……这些不容小觑,当地公权系统也理应为其权利恢复积极作为,不能再拖再捂。

  □邓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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