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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科研项目用地打着创意园旗号建商场 涉嫌违规

  • 发布时间:2014-11-16 10:1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周益帆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珞瑜路,地处武汉市洪山区,近些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商业开发脚步的加快,这里大型购物中心林立:光谷广场、群光广场、大洋百货、未来城购物中心……一个新的商圈已经形成。今年9月,珞瑜路商圈内,又注入了新血液——珞珈创意体验城正式开业。

  不过,从动工建设到正式开业,珞珈创意体验城就一直没有摆脱“违规”的指责。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创意体验城所在的珞瑜路33号为武汉大学教育科研用地,但如今已经投入使用的裙楼部分却俨然变成了商业用途。“商业”能否如此假“教育”之威?武汉大学和当地国土规划部门如何回应?

  不包括地下空间,整个体验城11层高,被分门别类,比如一层是设计风尚、五层是运动体验、八层是国际饮食、十层是影视文化……尽管,这样的布局听上去与一般商场不太一样,但是走进体验城中,会发现,这里与一般的商场并无两样,衣服、饰品、餐饮、娱乐一应俱全,同时,在体验城的各个角落,还打上了“银泰商场”的烙印,不少商户告诉记者,这里实际又叫“银泰城”:

  商户:它有两个名字,它是银泰楼也叫这个名字,双重姓名。

  商户:这里是银泰的分支,不过现在这个商场,主要就是创意城,其实都没差别,他们说主办是创意城搞的,所以把我们的名字又都改成创意城了。

  不过,也有一些商户对“银泰”二字讳莫如深,一些派送优惠券的餐饮门店,特别把此前优惠券上把印好的地址,由“银泰城”改为“珞珈创意体验城”。一个商场,两个名字,原因在于,“银泰”盖在了武汉大学的教育科研用地上。

  2009年11月16号,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在其网站上公布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珞珈创意园一期用地面积24923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武汉大学,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然而,在公示发布的四个月前,09年的7月份,武汉大学就已经与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产权属于武汉大学,中国银泰全额投资建设,合作期50年,项目面积30亩,建设前,中国银泰向武汉大学一次性支付原址上旧房屋的拆迁补偿款1亿元,建成后,武汉大学使用物业2.5万方,中国银泰使用物业9.5万方。”

  2013年年初,武珞创意园正式对外进行招商和宣传,让外界意外的是,这个还有地方政府协调和参与的创意项目,竟变成购物中心,最初项目以“武汉银泰城”对外招商,并写明业态规划以商业为主。有媒体报道,今年7月,大楼通过了规划部门验收,9月,“珞珈创意体验城”或者更准确的说“银泰城”开业,教育科研用地上违规建商场变成了既定事实,这引来了外界质疑:按照国家相关的土地政策,变更土地用途有严格的手续,但是,在接受中国之声独家专访时,武汉大学宣传部副部长李霄鹍认为,这块地的用途并没有改变:

  李霄鹍:整个创意大厦叫中部创意大厦,有裙楼和塔楼两部分构成的,那么目前进入公众视野的可能是裙楼部分,大家觉得比较热闹、抢眼,但实际上塔楼部分里面的我们正在加紧建设,将来塔楼部分将是面向所有中部地区所有大学生创业和就业的一个良好的基地和空间。

  李霄鹍坦陈,武大在创意城的开发过程中有瑕疵:裙楼商业部分的提前投入使用,冲淡了“科研”概念:

  记者:如果是把裙楼和塔楼一起不能说是开业……同时投入使用……

  李霄鹍:那是最理想的,那是最理想的,但是现实当中和理想有一定差距。

  记者:困难的点在哪儿?

  李霄鹍:困难太多,进行一项改革的工作真的太不容易了,我们觉得我们是在进行一项有利于为广大学子为他们今后的……毕竟这个社会发展的非常快,尤其在中部地区,大学生非常密集,几千万大学生在这里,我们觉得武汉大学是有义务为他们创造这样或者说带头来创造,我们希望将来市场环境更加友好,但是这个头真的不容易带,困难太多,真不是哪一方面的。

  而回归到利益层面,这种难处也许更多的由银泰来承担。“珞瑜路33号”为武汉大学所有的划拨土地,法律规定此类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和抵押,所以在开发时无法利用这块土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除了之前1亿的拆迁款,银泰又花费约7亿的建楼资金,一位内部人士直接用“真金白银”来形容这笔投入,面对巨大的资金压力,商业部分必须提前开业。而从武大方面来说,土地、用楼、资金等各方面都没有损失。

  不过,在多位法律人士看来,即使是愿景良好,但回归到法律层面上,武大和银泰的合作,依然越界。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是有明确规定的,规定是什么用途只能做什么用途,教育科研用地上面兴建商场显然是把科研用地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这个时候它是要履行相关的变更手续的,如果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国土部门是可以对它进行处理的。

  在珞珈创意体验城基础建设完成之初,就有媒体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采访,希望了解职能部门对此事的态度,不过时至今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依然没有拿出明确的方案,该局党委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他们上次碰完头之后,领导很重视,要求几个部门分头对他们手里的情况进行核实,并且要求我们执法支队再到现场去,谈谈相关情况,就是有很多部门参加,包括也要了解武大方面的情况。

  事实上,记者梳理发现,高校教育科研用地性质随意变更,武汉大学并不是唯一一家,早在2012年,就有媒体爆料云南两所高校的用地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教师称,类似的问题在北京的一些高校中同样存在。这其中,“资金”是部分原因,武汉大学宣传部副部长李霄鹍:

  李霄鹍:因为目前来讲,学校还是缺乏引导这种学生创业和就业的资金的。

  记者:现在裙楼毕竟是一个商业的形式在里面,有没有可能未来为孵化器提供一定的资金的支持?

  李霄鹍:这个肯定是……很多我们这个项目里面这个资金引入的,以及支持学生的资金,大部分都是来源于项目本身。我们现在就是要探索……它不是用国家划拨资金,而是我们创造出来的社会效益来支持这些学生。这个肯定是一项改革的工作,所以武汉大学现在是在争议声中推进这项改革。

  公开报道显示,与武汉大学一街之隔的华中师范大学,在2011年也曾提出过,将学校北大门附近规划中的“博雅大厦”的一到六层用于商业运作,以减少投资成本。除了资金,更重要的方面,在于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商业开发,那么不管是企业还是高校,都要通过招拍挂的程序,手续复杂、成本也更高,于是半商业半科研的合作,便成了最吃香的“模式”。武汉大学口中的“争议声中的探索”,究竟国土部门如何认定?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周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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