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卡有风险 销户最安全
- 发布时间:2014-11-15 07:34:15 来源:长春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磁条卡”欲退休引发收藏热■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构成犯罪
停办磁条卡消息被市民误读
“前几天我看到消息称,银行要停办磁条卡业务了,这不,今天我赶紧把自己手里几张磁条的银行卡换掉。”昨日上午,在吉林大路附近一家银行内,长春市民郭女士就是特意来换银行卡的,她对记者说:“磁条卡早晚都得换,还不如早点换完省事。”
记者了解到,此前一些有很多关于磁条卡服务关闭的消息遭到很多市民的误读,很多市民以为停发磁条卡就代表着不能使用了,但事实是市民手上原有的磁条卡仍可继续使用。据了解,虽然目前我市大部分银行已停发磁条卡,改发芯片卡。但对于现有磁条卡,不会被强制退出,存量旧磁条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退出时间表。
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更换芯片银行卡的工作银行早就开展了,只不过近日才有了具体的规划,大家通过很多消息来源才知道更换芯片卡的的事情,但事实上现在的磁条卡仍可以继续使用,不是非更换不可,这样的政策可能被一些市民误读。”
那么如何辨别手中的银行卡属于那种类型呢?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方法很简单,看一看就能分辨出来。如卡的背面有一条大约一厘米宽黑色磁条的,而且正面没有小片金属块儿,这就是单纯的磁条卡;如果卡的正面镶嵌了一个小金属块儿的,那么就是芯片卡;此外,卡上如果又有磁条又有芯片的,这种卡就是复合卡。”“退休”磁条卡成收藏品尽管磁条卡要逐渐“退出”金融领域,但是最近却受到一些收藏爱好者的喜爱。“我在2008年时办了一张建设银行的‘龙卡’,平时用作存钱用,这张银行卡的图案非常漂亮,即使现在换芯片卡了,但我也不想换掉这张卡,打算以后留着收藏,也没想着会值多少钱。”长春市民吴先生对记者说,他平时就有集邮的爱好,平时还会收集一些像电话IC卡等卡类的东西。所以在磁条卡“退出”金融领域之前,他也会收藏一些银行卡。
昨日记者在相关网站上看到,很多银行卡都成为收藏品,其售卖的价格也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而且出售磁条卡多以借记卡为主。像某银行发行的2008北京奥运会VISA白金信用卡,某银行发行的公务卡等等,都受到收藏爱好者的追捧。
长春市收藏家协会票券收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孟晓燕昨日接受记者采访表示,长春收藏市场对于银行卡的收藏范围很小,其银行卡的收藏价值除了成色外,也取决于卡片的发行量和存世量,一般的收购价格不会很高,一般收藏价值高点的,市价千元左右的银行卡其收购价格也就百元左右。
记者在一家收购银行卡网站上看到,一般具有收藏价值的银行卡其收购价格多在20元至100元之间。而多数收购商家其收购的目的并不愿意多说。出售银行卡容易泄露私人信息记者了解到,银行卡的收藏往往会引发一些信息安全的担忧。在同志街一家银行内,一位工作人员说:“有些市民以为,不用的银行卡剪掉就行了,但磁条卡中还是会存有很多的私人信息,并不能彻底的销毁,所以即使是做其他用途,也最好做销户处理。”
记者随后走访多家银行了解到,如果银行卡不销户又不使用,如果被别人窃取,其个人信息还是有泄露的风险,所以如果不用了最好还是销户。
据了解,针对目前收藏交易磁条银行卡的行为,公安部曾发布警示,即使是不用的磁条卡仍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如刷网店信用、洗钱、逃税、躲避内幕交易、诈骗、避债等,所以切记不要将未销户或消磁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原持卡人或承担法律责任记者随后查看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持卡人在没有经过银行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将持有的银行卡转让是一种违约行为。其办法还规定,如果银行卡买卖过程中,被用来从事违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原持卡者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同志街附近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理论上银行卡的所有权归发卡行,如果用户的磁条卡进行销户处理,银行也会将卡收回进行彻底的销毁处理。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钟鑫律师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认为,出于公民自愿性质的买卖和收藏银行卡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由于银行卡的特殊性,交易之后容易出现被人冒用的情况,所以收藏的银行卡最好要做销户处理。此外,信用卡犯罪相关法律规定的更严格,其中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在5张以上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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