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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期处置查封小客车11辆 竞买人须具备摇号资格

  • 发布时间:2014-11-14 19:42:4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涂铭、王梓茜)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4日起,北京法院将对查封、扣押的京牌小客车进行网上司法处置。社会公众可通过竞买程序获得被北京法院查封、扣押的小客车所有权,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据了解,进行司法处置的小客车原则上为刑事案件、涉众案件以及确需处置的民、商事案件中涉及的车辆,公众可通过北京法院网、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信息系统网站和新浪网司法拍卖频道等三个渠道登录北京法院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平台,查看处置车辆信息、处置公告并按规定参与竞买。

  根据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小客车摇号资格,即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已取得经审核确认的有效申请编码,但尚未取得车辆配置指标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

  北京市高院介绍,为体现公开透明,在竞价结束后,竞买人的摇号申请编码、摇号次数、摇号注册时间等信息将全部在网上进行公示,并长期保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登录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后看到,首期处置车辆共11辆,其中,评估价最高的为一辆捷豹轿车,评估价为31万元,最低的是一辆东风标致轿车,评估价10.43万元。根据规定,所有车辆将设置不少于7天的网上展示期,公众可充分了解车辆情况特别是已知的瑕疵状况。按照规定,小客车司法处置的买受人可将竞买获得的小客车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不享有原车辆号牌号码,需要重新申请新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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