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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护航“沪港通”

  • 发布时间:2014-11-14 18: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 李晓喻)“沪港通”开闸前夕,中国财政部等三部门14日联合发布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这一新生事物。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一步,“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11月17日正式开始。这意味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技术连接,中国内地和香港投资者能够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根据官方推出的新规,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内地个人赴香港投资,推动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的沪港通发展。免税期限目前暂定三年,今后将根据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开放的总体情况等综合因素再统筹研究。

  同时,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其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或其他税收协定,香港市场投资者申请免税待遇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给予这些免税待遇可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执行成本。

  此外,根据新规定,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官方表示,推出此项政策,是因为QFII、RQFII和沪港通的交易性质、经济实质类似,故税收政策方面应当予以通盘考虑,否则容易造成税收政策不公平,甚至引发避税问题。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税收政策有利于支持沪港通试点顺利开展,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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