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经开区分局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
- 发布时间:2014-11-14 01:32:29 来源: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于10月14日发文授予郑州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高新区分局及经开区分局行使以下登记管理权限:(一)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二)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三)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据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地方工商局登记管理的原则。自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授权登记管理以来,我省十八个省辖市工商局曾先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授权,郑州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经开区分局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在我省县(区、市)级工商局中尚属首例。 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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