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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 个人捐千元以上可冠名

  • 发布时间:2014-11-12 17:45:3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南昌11月12日电(记者袁慧晶)记者从江西省慈善总会获悉,为激励更多的个人、家庭和单位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江西从今年起设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今后,个人或家庭每年捐赠1000元,单位或团体每年捐赠1万元,就可冠名小额慈善基金。

  与此同时,江西还下发了《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基金将主要用于助学、助医、助老、助孤、助残、助困、赈灾、环保等慈善公益项目和慈善救助活动。

  在基金使用方式上,除统筹使用外,小额慈善基金设立者可自主确定基金使用方向、救助对象,并亲自参与相应的救助工作。基金使用年限为一年。基金使用完毕,设立者如继续捐赠,基金将延续;如终止捐赠,基金将自动取消。基金设立后,省慈善总会将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此外,小额慈善基金的设立者发生急难时,可优先获得慈善总会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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