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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纲领:构建融合、创新、互联的亚太

  • 发布时间:2014-11-12 08:31:12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北京2014年11月11日

  1.我们,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领导人聚首北京雁栖湖畔,举行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我们围绕“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主题,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等重点议题,共商拓展和深化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之大计,实现亚太和平、稳定、发展和共同繁荣。

  2.亚太地区经历了四分之一世纪的增长和发展,亚太经合组织不仅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重要贡献,也见证了亚太地区的巨大变化和不断提升的战略地位。亚太经合组织以其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灵活务实的独特方式,在具有显著多样性、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成员间成功构建起完善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我们团结互信,互敬互助,合作共赢,努力缩小各成员发展差距,稳步推进亚太和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安全增长。

  3.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亚太已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地区,在全球版图上从未像今天这样重要。当前亚太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巨大,前景光明,同时也面临风险和挑战。

  4.值此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之重要历史时刻,我们决心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打造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的开放型亚太经济格局,巩固亚太地区全球增长引擎地位,开创亚太未来合作新局面,实现亚太地区共同繁荣。

  5.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承诺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推进自由开放贸易投资

  6.我们重申多边贸易体制在推动贸易扩大、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价值及其中心和首要地位。我们坚定地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所代表的,基于规则、透明、非歧视、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

  7.我们对《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僵局表示严重关切,这已导致其他巴厘岛决定相关工作停滞并给其带来不确定性。这些状况已影响了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功能的信誉。为寻找落实巴厘岛决定解决方案,亚太经合组织将发挥创造性领导力和能量,与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一起打破目前僵局,将各项巴厘岛决定重回正轨,并着手制定“后巴厘”工作计划,为顺利结束多哈回合打下坚实基础。

  8.我们重申反对各种形式保护主义的承诺。我们将把不采取新的贸易投资限制措施的承诺延长至2018年底,同时重申取消保护主义和扭曲贸易措施的承诺。我们致力于最大限度地克制使用可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但具有明显保护主义效果的措施,并及时纠正这些措施。

  9.我们认识到双边、区域和诸边贸易协定能够对全球贸易自由化发挥重要补充作用。我们将继续协同工作,确保上述谈判能够加强多边贸易体制。我们强调《信息技术协定》扩围的重要性。《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的最终结果应是具有重要商业意义的、有信誉的、务实的和平衡的,应反映过去17年来信息技术产业的技术动态发展,并为多边贸易体制作出贡献。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为推动谈判发挥引领作用,同时呼吁尽快恢复并结束日内瓦的诸边谈判。我们欢迎2014年7月在日内瓦启动的《环境产品协定》谈判。我们鼓励上述谈判参加方为扩大成员范围开展工作。

  10.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在实现茂物目标方面所取得的显著进展,将为在2020年实现茂物目标付出全部努力。我们欢迎今年举行的两年一次的茂物目标评审,敦促所有经济体特别是发达成员认真对照2010年、2012年、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茂物目标进展报告的结论,朝着实现茂物目标采取更多具体措施。

  11.我们认识到亚太经合组织在塑造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的关键作用。我们一致认为亚太经合组织应发挥孵化器作用,做出更重要、更有意义的贡献,把亚太自贸区从愿景变为现实。我们重申关于亚太自贸区是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手段的承诺。

  12.为此,我们决定启动并全面、系统地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附件一)。我们决定通过实施路线图,加快努力,在完成现有路径基础上建成亚太自贸区。我们申明在本地区现有自贸安排基础上尽早建成亚太自贸区的目标。这将为亚太经济一体化、可持续增长和共同繁荣作出重要贡献。我们指示部长们和官员们实施具体行动,并报告成果和进展。

  13.我们欢迎贸易投资委员会建立关于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的“主席之友”工作组,敦促“主席之友”工作组继续开展工作。我们同意启动“实现亚太自贸区有关问题的联合战略研究”,指示官员们进行研究,咨询利益相关方,并在2016年底前报告研究成果。

  14.我们批准建立亚太经合组织自贸区信息交流机制。我们高度赞赏实施《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框架》所取得的进展,并批准《第二期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框架》。我们指示官员们设计富有针对性、量身定制式的能力建设活动,缩小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间能力差距,加速建成亚太自贸区。

  15.与此同时,我们重申亚太经合组织在解决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和部门倡议方面发挥的作用,并同意加速“边界上”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努力,改善“边界后”商业环境,加强“跨边界”区域联接,为实现亚太自贸区添砖加瓦。为此,我们将:

  ——重申我们2012年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达成的在2015年底前将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清单实施关税降至5%或以下的承诺。我们呼吁各经济体加倍努力,实现经济和环境双重利益。我们指示官员明年在菲律宾会议上向我们报告这一重要承诺的实施进展。我们欢迎各成员为实施环境产品承诺开展的能力建设工作。

  ——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和服务公私伙伴关系(PPP)举行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为主题的首次会议,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投资声明》。

  ——欢迎在探索促进可持续、包容性增长产品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将其作为农村发展和减贫的具体举措。

  ——批准《通过公私伙伴关系促进基础设施投资行动计划》,指示官员们采取切实举措,加强在公私伙伴关系领域的合作,促进更具活力和可持续的亚太基础设施投资和开发。

  ——欢迎亚太地区可持续投资案例研究有关工作,鼓励官员们审议已提名的案例并从中汲取经验和良好实践,促进可持续跨境投资。

  ——批准《亚太经合组织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和发展倡议》,鼓励各经济体在自愿基础上指定或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和发展研究中心。

  ——认识到对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实施对创新与外商直接投资具有激励和促进作用,也有利于通过许可和合伙形式促进技术传播。

  ——批准《亚太经合组织广告标准制订与实践行动计划》,加强广告标准一致性,降低区内营商成本。

  ——批准《亚太地区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宣言》,欢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电动汽车标准规制合作发展机制对话会成果。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推动电动汽车广泛使用的行动》。

  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和供应链联接

  16.我们认识到全球价值链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为本地区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体开辟增长、竞争力和就业的新前景。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合作战略蓝图》(附件二)。我们欢迎在贸易增加值核算、服务、中小企业、全球价值链韧性等领域取得的进展,指示官员们通过贸易投资委员会全球价值链“主席之友”工作组推进此项工作,自2015年起在该战略蓝图下提出新倡议。

  17.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增加值核算战略框架》和《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增加值核算战略框架行动计划》。我们指示新成立的技术工作组与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及其他国际组织密切合作,以实现2018年前建成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增加值数据库的目标。

  18.我们批准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的工作大纲,并欢迎启动相关活动。我们指示官员们为推动此项工作而努力。

  19.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承诺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包括许多发展中经济体通报A类措施义务。同时,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今年通过明确、针对性强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改善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绩效所获进展。我们乐见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联盟成立,它将有助于我们实现2015年底前将供应链绩效指数提高10%的目标和其他更广泛的供应链联接指标。我们鼓励经济体增加对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联接子基金的投入,以保证相关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项目成功实施,促进实现绩效指数提升10%的目标和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

  20.我们同意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提名的首批亚太经合组织示范电子口岸。我们批准《亚太地区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工作大纲》,同意在上海示范电子口岸设立网络运营中心,指示官员们为贸易便利化和供应链联接做出更多贡献。

  21.我们积极评价亚太经合组织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及《亚太经合组织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宣言》,同意建立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我们批准在中国天津建立首个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并鼓励其他经济体建立示范中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2.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海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战略框架》,指示官员们在此框架下进一步简化和协调亚太经合组织海关手续,便利区域贸易发展。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海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协调,实现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信息互换的愿景,推动全方位互联互通,为亚太地区贸易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做出更大贡献。

  23.我们认识到使用标准化编码将使各方更好理解和分享货物贸易信息。因此,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与私营部门合作,通过推进试点项目,加强在全球数据标准领域的合作,并推动其更广泛应用。

  24.我们欢迎将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制造业相关服务作为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的倡议,指示官员们在2015年就此制订行动计划。

  加强经济技术合作

  25.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贸易投资发展的能力建设战略计划》。这是一个以目标为导向的多年期战略计划。我们指示官员们以战略计划为指南,设计和实施更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项目,为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核心议程做贡献。

  26.我们鼓励各经济体,特别是发达经济体,为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贡献更多力量,帮助经济体缩小发展差距,履行亚太经合组织承诺,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27.我们欢迎中方将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升级为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二、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

  28.我们认识到,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三者互补互进,将决定亚太经合组织共同繁荣的前景。我们认识到,亚太地区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致力于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探索新兴增长领域,巩固亚太地区全球经济增长引擎地位。我们同意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实现协同增效,为本地区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9.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共识》(附件三),确立以经济改革、新经济、创新增长、包容性支持和城镇化为五大支柱,开展经验交流、政策对话、能力建设和务实合作。

  经济改革

  30.为推进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改革议程,我们同意在2015年举行第二届经济结构改革部长会议。我们认识到,许多亚太经合组织发展中经济体正面临“中等收入陷阱”挑战。我们同意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纳入经济委员会工作计划。

  31.为实现加强实施良好规制实践的目标,我们同意结合各成员自身需要和条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和经验分享,培育亚太经合组织开放透明的规制环境。我们将努力采取新行动,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改进规制出台前的公共咨商。

  32.我们意识到包括海牙公约在内的国际公认的国际私法文书在便利跨境贸易投资、提升运营便利、促进合同有效执行和商业纠纷便捷解决方面的作用。我们鼓励更广泛使用这些文书,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互联互通和结构改革进程。

  新经济

  33.我们认识到,新经济契合当前全球和亚太地区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我们支持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挖掘绿色经济、蓝色经济、互联网经济等发展前景良好的新经济形态,走绿色、循环、低碳和高效发展之路。

  34.今年海洋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我们备受鼓舞。我们欢迎第四届亚太经合组织海洋部长会议通过《厦门宣言》,并指示部长和官员们全力落实宣言。我们认可《厦门宣言》关于蓝色经济概念论述。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可持续发展报告》。我们鼓励海洋和渔业工作组与亚太经合组织其他机制合作推进蓝色经济合作。

  35.我们认识到互联网经济对促进经济创新发展和推动个体参与经济的作用。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互联网经济合作倡议》,指示部长和官员们进一步讨论这一议题,提出行动建议,推动各成员就发展互联网经济开展合作,促进技术政策交流,弥合数字鸿沟。

  36.我们欢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北京宣言》。我们欢迎在中国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我们认识到推进能源供应多样化的重要性,认识到各经济体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市场和供求原则的竞争和定价机制的重要性。我们鼓励各成员采取行动,消除可能延缓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的贸易保护和限制措施。我们通过能源部长会关于到2030年亚太经合组织地区可再生能源及其发电量在地区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比2010年翻一番的雄心目标。我们承诺规范并逐步取消低效、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我们注意到秘鲁和新西兰在2014年自愿开展取消低效、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同行审议并分享有关经验,欢迎菲律宾关于在2015年开展化石燃料补贴同行审议的承诺。我们鼓励创新、竞争与合作,推动亚太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能源安全、经济增长、消除贫困及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37.我们强调包括矿产品、金属及相关产品开发、加工、利用、投资和贸易活动在内的矿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欢迎部长们认识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重要性。

  38.我们将继续推进林业资源保护,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加强林业可持续管理,并与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等相关组织合作,确保悉尼森林目标的实现。

  39.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我们将通过野生动物执法网络及其他现有机制,加强国际合作,打击野生动物走私,减少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供给与需求,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走私及其影响的认识并加强相关教育,严肃处理走私动物犯罪。

  创新增长

  40.我们认为创新是经济发展和结构改革的重要抓手。我们批准《创新驱动发展倡议》。我们决心建立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务实、高效和强有力的伙伴关系。我们同意加强政府、学术界和私营部门利益相关方的协作,提升科技能力,通过建立商业化和研究培训中心,培育有助于创新的环境,加强本地区科学技术互联互通,并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1.我们欢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南京宣言》。我们决心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创造有益环境。我们欢迎亚太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合作的努力,帮助其融入亚太经合组织生产链和供应链,推广商业道德实践,提升国际市场运营能力。我们欢迎成员经济体采取共同行动,推进亚太经合组织加速器网络,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早期投资。

  包容性支持

  42.我们认识到包容性支持有助于为经济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帮助弱势群体,对保持经济增长、应对改革带来的震荡至关重要。我们欢迎第六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会议的成果和促进高质量就业和开发人力资源加强人员交往互联互通行动计划。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优先关注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有利于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职业技能开发和青年技能人才培养。我们赞赏亚太经合组织数字机会中心倡议十年来开展合作缩小数字鸿沟,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在亚太经合组织地区创造数字机会所取得的成就。

  43.我们认识到妇女对亚太发展和繁荣的关键作用,决心采取切实政策和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妇女经济赋权,消除妇女参与经济的一切障碍,保障女性与男性在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中的机会平等、参与平等、收益平等。我们欢迎妇女与经济论坛的建议,承诺推进妇女企业家精神。我们认识到数据在设定减少妇女经济参与障碍具体目标和衡量工作进展方面的重要性,并欢迎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妇女经济数据指标表,促进政策讨论。我们支持妇女的领导作用,认识到支持妇女企业家精神服务和网络的重要性。我们鼓励正式发展亚太经合组织区域妇女企业家网络,推进妇女赋权,开始并促进妇女加入国内外市场。

  44.我们欢迎第四次高级别健康和经济会议提议,批准《健康亚太2020》倡议,以全政府行动、全社会参与、全区域合作的方式,建立高效可持续的卫生体系,保障人民终身身心健康。

  45.我们决心共同应对大规模流行性疾病、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面对当前肆虐的埃博拉疫情,我们决心携手并肩,加强合作,帮助非洲国家有效处理疫情,并预防、检测、管理和应对未来风险。我们将继续支援疫区人民战胜困难,重建经济,共同取得抗击疫情的最终胜利。

  46.我们批准第三届粮食安全部长会议发表的《亚太经合组织粮食安全北京宣言》。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行动计划》、《亚太经合组织粮食安全商业计划(2014-2020)》、《亚太经合组织面向2020年粮食安全路线图(2014年版)》和《加强亚太经合组织粮食标准和安全确认互通行动计划》。我们注意到2014年二十国集团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我们呼吁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努力增进共识,建立开放、包容、互利、多赢、长期的粮食安全伙伴关系。我们将加强亚太经合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与合作,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可持续渔业。

  47.我们赞赏亚太经合组织食品安全合作论坛及其伙伴关系培训机构网络的持续努力,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鼓励向国际科学标准看齐,在促进贸易、增进产业界和监管部门就新兴食品安全问题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开展能力建设,确保亚太经合组织区域内食品生产和贸易安全。我们欢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食品安全高层对话发表的《亚太经合组织食品安全北京宣言》。

  48.我们赞赏坚定的反腐败决心和采取的有力举措,支持《北京反腐败宣言》,欢迎《亚太经合组织预防贿赂和反贿赂法律执行准则》和《亚太经合组织高效率公司合规项目基本要素》。我们决心携手打击腐败行为,拒绝成为腐败分子及其非法资产的避风港。我们决心加强在遣返或引渡腐败官员、没收和返还腐败资产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并根据需要充分利用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等反腐败合作机制与平台。

  49.我们鼓励各成员在减灾备灾、灾害应对、灾后恢复和搜寻救助等领域深化合作,包括促进灾害管理部门的网络化、加强科学技术应用,遵守《亚太经合组织适当捐款指南》,提高供应链复原能力,实施《贸易恢复计划》,减少应急救灾响应人员和人道主义救援跨境流动障碍,加强科技应用及数据分享。

  50.我们重申,将为本地区经济活动和互联互通创造安全和有韧性的环境,共同努力推进《亚太经合组织反恐和贸易安全战略》的落实。

  城镇化

  51.我们认识到亚太地区城镇化正蓬勃发展。城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促进创新增长,实现亚太强劲、包容和可持续发展。

  52.我们高度评价亚太经合组织今年在推动亚太城镇化合作方面开展的建设性工作,批准《亚太经合组织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倡议》。

  53.我们认识到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面临的城镇化挑战和机遇,承诺共同推进合作项目,深入探讨建设绿色、高效能源、低碳、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可持续城市发展路径。

  三、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

  54.我们认识到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有助于开拓经济增长新动力,推动互助合作,促进亚太繁荣和大家庭精神。我们高度评价亚太经合组织在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领域取得的成果。

  55.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25)》(附件四)。我们决心在2025年前完成各方共同确立的倡议和指标,加强硬件、软件和人员交往互联互通,实现无缝、全面联接和融合亚太的远景目标。

  56.我们承诺解决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融资瓶颈。我们赞赏亚太经合组织财长会机制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我们尤其认可推广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努力,包括汇集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示范项目,强化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专家咨询组工作,加强印度尼西亚试点中心能力建设,实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试点项目和标准合同制定的能力建设等。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实施路线图》,指导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在此领域工作。我们大力支持并欢迎中国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中心并发挥模范作用。

  57.我们鼓励经济体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例如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和传输网络、液态天然气终端、智能电网和能源输送网络。

  58.我们鼓励各经济体采取更加便利的移民政策,基于利益共享和互利,切实促进区域内包括商务人员、游客、科研人员、学生、劳务人员的流动。

  59.我们支持2012年领导人宣言提出的,旨在通过进一步增加学生、研究人员和教育提供者三方面人员流动性,促进亚太经合组织跨境教育的倡议和活动。我们赞赏今年所取得成就,包括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关于提供奖学金和实习机会的倡议,鼓励人员交流,利用网上资源和创新学习实践,推进虚拟学术交流卡。

  60.我们支持第8届亚太经合组织旅游部长会议提出的努力实现到2025年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际旅游人数达到8亿人次的目标。

  61.我们赞赏大幅度促进亚太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的倡议,推动解决亚太互联互通融资瓶颈,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亚太共同发展与繁荣。

  展望

  62.在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共同努力下,亚太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世界从未像现在这样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亚太。我们致力于发扬相互尊重、互信、包容、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建设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为亚太地区长远发展和共同繁荣贡献力量。

  63.我们决心推进亚太经合组织自身改革,完善合作机制,实施富有雄心的目标和蓝图,使亚太经合组织在亚太地区发挥更大的引领和协调作用。

  64.我们赞赏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在加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推进亚太经合组织各领域合作方面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65.我们承诺不断加强与其他相关国际和区域合作组织及论坛的协调与合作,使亚太经合组织在全球和区域经济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66.我们对北京会议取得的积极、丰硕、有意义的成果感到满意,感谢中国为成功举办此次会议所付出的巨大和富有成效的努力。

  67.我们承诺支持秘鲁、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马来西亚、新西兰和泰国主办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和2022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

  68.我们期待在2015年菲律宾主办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时再次相聚。

  附件一:《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

  附件二:《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合作战略蓝图》

  附件三:《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共识》

  附件四:《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25)》

  附件一

  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

  过去25年,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在追求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亚太经合组织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与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区域共同繁荣和稳定,为亚太地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引擎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正在变化,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已经浮现,企业从更有效率的货物服务分布式生产和全球投资商、出口商网络中受益颇多。

  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已迈入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区域贸易安排的迅速发展为自由化提供了强劲动力,对世界贸易组织所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进行了有益补充,但同时也带来了“面条碗”效应,使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商业面临新的复杂挑战。

  2006年,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同意将亚太自贸区作为长期愿景。2010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发布了《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可能路径》,指示亚太经合组织为实现亚太自贸区采取切实行动,并将亚太自贸区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手段。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同意亚太自贸区应是一个全面的自贸协定,并在“10+3”、“10+6”、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现有区域贸易安排基础上发展建立。为此,亚太经合组织应做出重要和富有意义的贡献,成为亚太自贸区的孵化器。通过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领导力和提供智力支持,亚太经合组织将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愿景。

  在过去几年中,亚太经合组织讨论了一系列与亚太自贸区相关的议题,开展了与亚太自贸区相关的分析工作,解决了一系列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并开展了诸多部门倡议。亚太经合组织还实施了许多能力建设项目,帮助经济体提高自贸区特定议题的谈判能力;利用高官会对区域自贸区谈判现状进行了信息交流;以及开展了其他可能有助于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工作。

  今天,我们来到全球经济革新的一个重要节点。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承诺为将亚太自贸区从愿景变为具体行动付诸努力,启动并全面系统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本路线图标志着我们向更加广泛而深入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在此,我们,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达成以下共识:

  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仍将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关键宗旨。建设亚太自贸区的前提是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并为其提供有益补充。

  亚太自贸区不仅仅是狭义范畴的自由化,它将是全面的、高质量的,并且涵盖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

  2020年实现茂物目标仍然是亚太经合组织的核心目标,在此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将实质性推进并决定亚太经合组织对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的贡献。亚太自贸区不会取代茂物目标,相反,它将成为整合和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重要驱动力。

  亚太自贸区将建立在亚太经合组织之外,与亚太经合组织自身进程平行推进。在建设亚太自贸区过程中,亚太经合组织应保持非约束性和自愿原则。亚太经合组织将鼓励更多的单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改革,继续发挥亚太自贸区孵化器作用,为实现亚太自贸区发挥领导作用和提供智力支持。

  亚太自贸区应使区域和双边贸易安排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并建立在已有和正在谈判中的区域贸易安排基础之上。各经济体应投入更大努力结束亚太自贸区的可能路径谈判,包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为帮助有兴趣的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参与当前正在进行的自贸区谈判,并为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做好准备,亚太经合组织应在结构改革、人力资源、中小企业发展、一体化等方面继续开展有效的经济技术合作,帮助发展中经济体提高能力。

  在以上共识基础上,我们同意在尽快完成亚太自贸区可能路径的同时,采取以下行动:

  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启动实现亚太自贸区有关问题的联合战略研究,分析亚太自贸区潜在经济影响和社会效益,盘点区域已生效的自贸协定,分析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各个可能路径,评估“面条碗”效应的影响,找出贸易投资壁垒,明确经济体在实现亚太自贸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基于研究结果提出相关建议。由各经济体组成的贸易投资委员会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推进亚太自贸区“主席之友”工作组将牵头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这项研究,并从有兴趣的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亚太经合组织政策支持小组、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亚太经合组织研究中心寻求支持。该研究将加强与茂物目标中期评估的互动。研究进展将每年向贸易投资委员会和高官会报告,最终结论及建议将在协商一致基础上于2016年底前向领导人及部长报告。

  通过推进亚太经合组织自贸区信息交流机制,提高现有自贸区透明度。这项工作将支持实现亚太自贸区,并鼓励经济体在该机制下开展政策对话和其他信息交流活动。提高现有自贸区透明度和更好地理解可能路径将有助于争取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并最终实现一个真正让各方受益的亚太自贸区。这一机制将对世界贸易组织区域贸易协定透明机制进行补充,同时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将继续最大程度地参与世界贸易组织透明机制。贸易投资委员会将每两年对机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将结果报告给贸易部长会议、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会议。

  在第二期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框架下继续开展能力建设活动。我们高度赞赏2012年至2014年第一期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的成功实施,并鼓励更多经济体担任牵头经济体设计和实施具体部门的能力建设项目。亚太经合组织将定期审议第二期能力建设计划的进展,以提高经济体参与现有区域贸易安排和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的能力。

  加快“边界上”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努力,改善“边界后”商业环境,促进“跨边界”区域互联互通。这包括推进在投资、服务、电子商务、原产地规则、全球价值链、供应链联接、海关合作、环境产品和服务、良好规制以及亚太自贸区应涵盖的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等领域的合作倡议。亚太经合组织将继续支持和促进这些领域合作,以确保成员经济体在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的同时,从这些倡议合作中真正受益。

  通过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和其他渠道加强工商界参与。我们将努力加强亚太经合组织公私部门在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一体化和改善商业环境方面的对话。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在区域经济长期增长和发展方面的投入将被用于推进亚太自贸区。

  我们将循序渐进、按照协商一致原则推进亚太自贸区,并重申在现有区域贸易安排基础上尽快实现亚太自贸区的承诺。这将极大地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共同繁荣。我们将坚定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增加全球贸易投资,并采取诸如本路线图的措施。我们愿借此显示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共建面向未来的、牢不可破的亚太伙伴关系的承诺。

  附件二

  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合作战略蓝图

  全球价值链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为建立更有效的全球贸易政策和管理体制,深入理解并切实支持为跨境产品带来增加值的“贸易环节”至关重要。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内部及彼此之间高效、顺畅的全球价值链联接,已成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经济体的关注重点。

  鉴于每个经济体在全球贸易中所处地位和需求的多样性,我们认为非常有必要制定一个总体政策指南,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和合作进程,促进亚太地区可持续、包容和平衡的经济增长。基于各经济体的贡献,这一总体政策指南将有助于推进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议程,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

  2013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同意在之前互联互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全球价值链发展与合作。这一指示强调了各经济体就此开展工作并采取战略行动为全球价值链发展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的重要性。为直接落实领导人指示,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同意制定《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合作战略蓝图》,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应对影响全球价值链发展的贸易投资壁垒。减少贸易投资壁垒将有利于经济体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在全球范围内调集资源,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竞争力。亚太经合组织将在2015年提出大量有关全球价值链的倡议,讨论全球价值链的重要性、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措施及影响、经济体和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和地区经济合作。这些倡议将涵盖传统议题和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形成最佳案例,帮助经济体在相关领域采用贸易投资友好型措施,从而实现经济目标和政策目标,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

  二、启动亚太经合组织全球价值链数据统计合作。基于“先易后难”和“从技术统计到政策指南”的原则,我们将按“分步走”方式汇编本地账户和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建立合适的数据分类方式以实现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之间数据的有效联接,并与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现有贸易增加值统计数据库实现对接。我们将成立一个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增加值统计数据中心,进行政策研究、信息交换,开发统计数据的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项目。

  三、认识服务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关键作用。我们应继续推进现有工作,促进服务部门向更开放、高效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方向发展,使服务业最大程度地贡献于本地区高效、有活力和可靠的供应链。我们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帮助各经济体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认识和发展服务业创新,在经济体之间共享信息,努力消除与制造业相关的服务壁垒。各个发展阶段的经济体都应积极合作,为服务业发展创造一个开放和竞争的环境。

  四、使发展中经济体更好地参与全球价值链。鉴于各经济体发展水平的多样性,我们认为开展全面经济技术合作有助于缩小发展差距,对确保发展中经济体深入参与全球价值链至关重要。我们应将经济技术合作融入未来发展之路,针对发展中经济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项目、全球价值链公私合作、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技术传播等合作。我们将以目标为导向,突出重点,根据亚太经合组织核心议程制定并实施多年期战略规划。

  五、帮助中小企业从全球价值链中获益。我们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需求,在基础设施、供应链能力建设、技术创新、技术获得以及产品标准采用等方面提出更多倡议,根据中小企业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战略。逐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能力将改善其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状况。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亚太经合组织需要加强信息与通讯技术的使用,帮助中小企业更快捷地获取贸易和投资信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中小企业融入价值链的技术和进程相关信息。同时,亚太经合组织还应积极构建开放透明的商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与跨国公司联系合作。

  六、改善投资环境。实施和维护促进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重申继续改善亚太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包括根据亚太经合组织现有投资承诺采取具体行动以便利投资,这些承诺包括《亚太经合组织非约束性投资原则》、《亚太经合组织投资战略》、《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等。同时,我们将采取具体措施促进投资,确保本地区所有投资申请都得到迅速、公平和公正处理,创建并保持透明、健全的管理程序。

  七、采取有效的贸易便利化措施。我们重申到2015年实现亚太地区供应链绩效提高10%的承诺,削减交易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继续开展系统能力建设来打通供应链联通的阻塞点,同时开展其他具体活动,包括建立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联盟,促进绿色供应链合作。我们欢迎通过《亚太经合组织海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战略框架》倡议来促进供应链联通。我们还将推进示范电子口岸计划,分享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发展和便利化措施的最佳范例。同时,我们重申将遵守承诺,执行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并鼓励亚太经合组织做出更大贡献。

  八、增强全球价值链的韧性。跨境合作、公私合作以及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之间的共同努力,对应对全球价值链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挑战至关重要。经济体应当通力合作,开展地区价值链定量研究和分析,提升跨境价值链韧性,建立更加安全可靠的价值链体系。基于这些研究,亚太经合组织可以进一步探讨在政策协调和能力建设方面开展合作的可能性。

  九、鼓励公私合作促进全球价值链发展。亚太经合组织应继续有效利用《亚太经合组织公私合作指南》,鼓励部门领域的公私合作,在业已批准的工作框架下,加强区域内基础设施投资。亚太经合组织还应提高各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共识,促进各经济体公私部门之间的互动。

  十、加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关于全球价值链的合作。亚太经合组织应促进与国际组织和伙伴机构间的合作,如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等。通过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促进亚太经合组织与上述组织在全球价值链政策制定方面的协同作用。此外,鼓励促进全球价值链发展的政府间合作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开展这一蓝图中的各项活动,对于加强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在全球网络中的经济纽带关系,确保亚太地区经济活力,确保经济包容增长,确保各成员紧密经济联系都具有至关重要作用。我们相信,亚太人民应该从全球价值链发展中平等获益,全球价值链是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的重要力量。我们有决心证明亚太经合组织在促进全球价值链发展合作方面的引领作用,并将在本蓝图获得批准之后立即开展全方位合作。

  附件三

  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共识

  1.当前,世界经济呈现温和增长态势,但复苏并不均衡,需求依然较弱,下行风险犹存。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尚未消除,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却在上升。长期而言,为实现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我们亟需提振需求,通过创新发展和经济改革寻求增长新动力。

  2.亚太地区要继续引领世界经济增长,就应坚持创新驱动,寻求增长新动力,保持经济发展强劲势头。

  3.改革是推动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深化改革有利于破除可持续发展的障碍,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环境,全面释放发展潜力。

  4.为此,我们认为亚太地区应继续深化经济改革,坚持创新发展,围绕经济改革、新经济、创新增长、包容性支持和城镇化五大支柱开展合作。我们达成以下共识:

  ——在经济改革支柱下:

  5.我们同意2015年召开亚太经合组织结构改革部长级会议,推进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改革议程,评估亚太经合组织结构改革新战略落实情况,研究新战略2015年到期后相关领域工作方向,探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考虑将《商业便利化规划》延展至2020年。

  6.我们积极鼓励各成员就经济政策、规制一致性和良好规制实践加强沟通交流和能力建设,支持各成员就促进创新、改革与增长交流经验、分享最佳实践。我们同意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议题纳入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委员会工作范畴,深入推进相关讨论与合作。

  ——在新经济支柱下:

  7.我们将推动经济转型,挖掘互联网经济、蓝色经济和绿色经济等新领域增长潜力。

  8.我们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合作,欢迎设立互联网经济特设指导小组讨论相关问题,提出行动倡议,并鼓励亚太经合组织机制间协作。我们同意推动能力建设,鼓励创业和创新。

  9.我们将发挥互联网经济杠杆作用,为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青年、残疾人以及贫困人群参与经济活动创造有利环境。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立合作政策框架,为经济增长服务。我们致力于建立开放包容的互联网经济环境,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和普惠融资服务,分享互联网经济红利。我们致力于开发物联网潜力,服务经济发展。

  10.我们致力于加强亚太地区海洋合作,建立更加全面、可持续、包容和互利的伙伴关系。我们支持各成员重点在下列领域开展合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海洋在粮食安全及相关贸易中的作用,海洋科技与创新,蓝色经济。我们确认《亚太经合组织海洋部长会议厦门宣言》关于蓝色经济的表述,即蓝色经济是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海洋及海岸带资源和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和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我们呼吁加强亚太地区蓝色经济合作,鼓励落实相关倡议。

  11.为应对能源和环境领域的重要问题,我们将致力于开展可再生能源、节能、绿色建筑标准、矿业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领域合作,强化节约和保护,促进绿色、节能、低碳发展,寻找经济增长新动力。为保护林业资源,我们将特别注意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同时为合法林产品贸易创造有利环境。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声明》。

  12.我们欢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矿业部长会议联合声明》。我们注意到亚太经合组织成立矿业子基金,落实亚太经合组织矿业十项原则,支持促进公私合作的能力建设项目。

  13.我们倡导开放、包容、合作和可持续的亚太能源安全观。我们一致认识到提高能效和推广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我们期待实现到2030年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及其发电量在地区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比2010年翻番的目标。我们鼓励经济体为本地区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贸易和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包括放松目的地条款限制。

  14.鉴于化石能源将继续在本地区中长期能源结构中扮演重要角色,我们重申清洁和高效利用化石能源的重大意义。如成员经济体短期内难以实现对煤燃料的替代,我们鼓励这些经济体加强在清洁煤技术开发和利用方面的合作,如扩大高效燃煤电厂建设,推广碳捕获利用与封存技术。我们支持感兴趣的经济体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并作为基本能源来源之一。

  15.我们重申到2035年本地区总能源强度比2005年降低45%的目标,规范和逐步取消低效和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同时注意向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基本的能源服务。我们欢迎成立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推广可持续能源发展先进理念和模式。

  ——在创新增长支柱下:

  16.我们将推动科学创新,促进相互同意基础上的自愿技术转让、推广和商业化,强化知识产权的利用、商业化和有效保护,同时重申全面和平衡的知识产权体系的重要性,分享经验和知识,培养创新人才,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改善创新环境,追求可持续创新发展。

  17.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和发展倡议》。我们欢迎各成员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推动新兴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以驱动贸易和经济增长,并实现良好社会效益。

  18.我们支持各成员通过财政和金融政策及其他措施促进企业创新行为。

  19.我们鼓励各成员强化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扶持,支持成立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创新最佳实践数据库。我们鼓励成员改善中小企业创新的融资环境。我们欢迎中国开展建立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发挥好支持作用,如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创新中心、亚太经合组织加速器网络等,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20.我们支持各成员深化电动汽车创新和以环境友好型汽车技术促进绿色增长等领域的合作。

  ——在包容性支持支柱下:

  21.我们致力于加强创业、就业、卫生、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妇女参与经济、青年、残疾人、防灾减灾、社会责任、商业道德、反腐败和安全贸易方面合作。我们认识到拓展高质量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对创新发展的重要性,支持《亚太经合组织促进高质量就业和人员交流行动计划(2015-2018)》。

  22.我们鼓励各成员采取措施落实《健康亚太2020》倡议。我们致力于继续推进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卫生领域的未竟目标,同“后2015”议程相互补充;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的防控;加强卫生系统建设,推进全民健康覆盖;健全亚太经合组织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的卫生应急准备、监测、响应及恢复体系。

  23.我们认识到,释放妇女参与经济潜力,对驱动经济强劲和包容性增长至关重要。我们欢迎2014年妇女与经济论坛声明,鼓励各经济体采取有效行动落实声明。我们鼓励女性利用和依托信息和通信技术创业,参与区域贸易合作,并致力于有关能力建设。

  24.我们支持各成员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创新和科技,并创造良好环境,以提升农业生产力、粮食产量和供给;改进农作物收成后管理,降低粮食减损;以及加强亚太地区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合作。

  25.我们支持建立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欢迎亚太经合组织奖学金倡议。我们鼓励高官们探讨制定各种学术交流计划和机制,包括自愿实施亚太经合组织虚拟学术交流卡倡议。

  ——在城镇化支柱下:

  26.我们着眼于通过城镇化和可持续城市发展,为经济增长寻求新的驱动力。我们支持亚太经合组织城镇化伙伴关系倡议,承诺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城市合作网络。我们将通过举行论坛和政策对话会,并发挥国际友城等项目作用,推进城镇化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合作与经验交流。

  27.我们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城镇化研究和能力建设。我们鼓励各成员支持城镇化合作及城镇化相关项目,包括由成员自愿捐资成立亚太经合组织城镇化子基金。

  28.我们赞赏亚太经合组织低碳示范城镇项目及其推广活动的进展。我们强调生态城市和智能城市合作项目的重要性,同意探讨实现绿色城镇化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途径。

  29.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高官会、经济委员会、贸易投资委员会、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分论坛等机制进一步探讨城镇化相关议题。

  附件四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25)

  背景

  在2013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中,我们提出硬件、软件和人员交往互联互通三大支柱,实现亚太无缝、全方位互联互通和一体化的目标。

  实现互联互通对于亚太经合组织这样多样化的地区组织是极具挑战的目标,但正是这样的目标将激励我们取得切实、有力的成就。

  互联互通不仅对政府和工商界具有重要意义,对亚太经合组织大家庭也至关重要。实现亚太经合组织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增长中心之间的连接,将提升区域经济增长质量,促进亚太经济繁荣和韧性。

  我们赞赏亚太经合组织各下属机构和工作组推进区域互联互通的努力和成就。各经济体在自身和区域层面也为此开展了大量实质工作。

  近年,亚太经合组织虽然在促进互联互通方面取得很多进展和成就,但挑战犹存。

  硬件联通方面,域内基础设施及信息通讯技术设施的普及和质量仍不均衡。

  软件联通方面,由于各种管理限制或能力差距,现有规制在促进互联互通方面仍有很大不足。

  人员交往互联互通方面,需要减少人员交往和流动障碍,为促进人员顺畅流动而共同努力。

  基于上述,我们制定这份蓝图,为当前和未来实施合作倡议提供战略指导和高级别合作框架,指引亚太经合组织各机制工作并形成合力,使亚太地区联系更加紧密。

  2025年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愿景

  我们决心在2025年前完成各方共同确立的倡议和指标,加强硬件、软件和人员交往互联互通,实现无缝、全面联接和融合亚太的远景目标。

  为实现上述远景目标,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将在硬件、软件和人员交往互联互通三大领域采取切实行动。

  此蓝图包含业已提出的互联互通合作倡议,鼓励激活原有倡议,欢迎提出未来合作新倡议,促进商品、服务、资金和人员更为有效的流动,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取得新成就。蓝图视野广阔,并将适应亚太不断变化的形势。

  我们期待蓝图为平衡、稳定、可持续和包容增长提供动力和支持,联接本地区各增长极,并使亚太大家庭联系更为紧密。

  硬件联通

  硬件联通涉及很多跨领域问题,我们将重点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公私伙伴合作关系及其他渠道加强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基础设施融资。在评估基础设施项目建议时,采用包含关键质量要素的综合评估方式。在规划和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时,加强运用良好实践,倡导以人为本的投资。

  我们欢迎财长会机制在基础设施公私伙伴合作关系领域为促进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所做的实质性工作。

  我们高兴地注意到,在财长会机制指导下,亚太经合组织公私伙伴合作关系专家咨询小组已开始工作,并为印尼公私伙伴合作关系示范中心提供自愿协助。我们赞赏该小组协助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推广公私伙伴合作关系,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私人融资,发挥技术库功能,在本地区推广良好实践,并为有需要的发展中经济体提供技术援助。

  我们承诺在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建立更多公私伙伴合作关系中心,组建公私伙伴合作关系中心区域网络,分享良好实践。从长远看,这些中心将为建立亚太经合组织范围内基础设施融资市场发挥重要支持作用。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基础设施公私伙伴合作关系项目实施路线图》和《通过公私伙伴合作关系促进基础设施投资行动计划》。

  我们将建设、维护和更新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信息通信技术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寻求提高亚太经合组织运输网络的质量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普及宽带网络,促进可持续能源安全,加强能源基础设施的韧性。

  海上基础设施建设多为单边开发项目,我们将促进海上交通运输的高效和有效运作。我们注意到已有一些“探路者”合作倡议,期待未来合作收到实效。

  我们将加强航空运输合作,增强贸易与人员交往联通,并通过分享成功经验和良好实践提高航空互联互通的效率和安全性。

  我们注意到,自1989年成立起,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一直是亚太经合组织工作重点之一。加强信息共享,改善通讯技术,将使亚太人民之间、机构之间联系更加快捷和可靠,促进贸易和经济增长。我们决心继续共同努力,利用现有技术缩小数字鸿沟,加强区域互联互通,促进使用信息通讯技术资源。

  我们决心挖掘亚太经合组织在发起未来能源合作倡议方面的巨大潜力,特别是在能源贸易和环境可持续性领域。亚太经合组织以非约束性方式探讨拓展跨境能源贸易和可再生能源等理念。我们将进一步努力,确保所有经济体享有高品质电力供应。

  软件联通

  在软件联通领域,我们将采取共同行动,解决贸易便利化、结构和规制改革、交通及物流便利化等领域的重大问题。

  我们致力于实现海关和边境管理机构现代化,推进政府整体框架下的规制建设,包括加强监管、标准制定和贸易主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

  我们支持亚太经合组织在各经济体2020年建立“单一窗口”系统。我们鼓励促进各“单一窗口”系统的相互适用和无纸化贸易。

  我们将进一步推动《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联通框架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各项倡议,通过实施能力建设计划,帮助经济体克服《行动计划》所提的8个阻塞点,系统提高供应链绩效。

  在规制衔接领域,我们将通过分享最佳实践和规制案例,实施规制合作有关倡议。我们注意到产业对话机制已在这一进程中取得显著进展。互联网是各经济体实施良好规制实践的有效工具(如保障内部规制工作协调,评估法规制度影响,以及开展公共咨询等)。各经济体将进一步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段,开展良好规制实践,包括互联网时代规制公共咨询的倡议。

  在经济结构改革领域,“亚太经合组织商业便利化多年期项目”为各经济体开展因地制宜能力建设提供便利,帮助实现运营成本、速度、难度等商业便利化指标改善25%的意向性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致力于推动自身政策与现有国际条约一致化,并同意考虑将商业便利化工作延续至2020年。

  我们承诺在亚太培育透明、可靠、公平竞争和运作良好的市场,包括电子商务领域。我们致力于在2025年前扩展安全可靠的信息通信技术和商务环境。

  亚太经合组织需要制定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提高竞争力和生产力水平,完善监管体系,促进商业便利化等,将有助于部分解决“中等收入陷阱”问题。

  人员交往互联互通

  在此方面,我们致力于便利人员跨境流动和创新理念交流。在这一支柱下将讨论商务旅行、跨境教育、旅游便利化和专业技术人才流动等问题。

  我们承诺继续扩大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持有者数量,提高旅行卡效用和效率。

  我们承诺推进跨境教育合作,认识到学生、研究人员、教育提供者的流动有助于加强区域联系,促进人文交流,并通过知识和技能的传播推动经济发展。我们决定在2020年前实现亚太经合组织范围内跨境学生交流每年100万人的目标,并增加赴发展中经济体留学的学生数量。

  旅游业是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增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亚太经合组织域内已实施了众多旅游便利化倡议。我们欢迎部分经济体放宽游客签证限制以及简化通关程序的内部举措。

  我们将努力在2025年前实现亚太经合组织地区接待游客人数达到8亿人次的目标。为减少游客旅游成本和旅游不稳定因素,我们承诺制定“亚太经合组织区域旅游从业者行为规范”。

  我们将加强亚太经合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力争在2017年前实现每个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在其他经济体每年至少举办一场文化推广活动。

  我们决定推进跨境科技和创新交流工作。我们赞赏每年一度的“亚太经合组织创新、研究与教育科学奖”。这个奖项授予同其他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科学家开展合作、并展现出卓越科研品质的年轻科学家。

  在专业技术人才流动领域,我们欢迎设立交通和物流行业专业资质认定标准的倡议,更精确评估来自其他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专业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可在目前已有各类双边资质互认协议基础上,增加域内双、多边互认协议数量。职业技能和资质互认对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政策应对的针对性,有必要收集和分析技能差异和劳动力市场失衡方面及时而准确的信息。

  我们承诺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人员交往互联互通,支持《亚太经合组织通过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就业质量,加强人员交往互联互通工作计划》。

  实施战略:能力建设和私营部门合作经济技术合作旨在缩小亚太经合组织发达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差距,是亚太经合组织核心支柱之一。为促进互联互通议程实施,我们将开展提高能力和加强机制建设的经济技术合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提供相关能力建设项目,并坚持经济技术合作的关键目标。因此,经济技术合作是落实蓝图的重要手段。

  提出和实施互联互通合作倡议,需要掌握关于各经济体需求、期待、差距以及市场导向、失衡等方面的大量信息。基础设施需要何类项目、机制框架存在何种不足、劳动力市场缺乏何种人才等信息,对帮助各经济体实现互联互通目标至关重要。

  各经济体应与私营部门合作搜集有关信息。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政策伙伴关系机制和产业对话机制在这方面可作出重要贡献,提供私营部门关于市场需求、趋势和期待的信息和见解。

  我们敦促私营部门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协调下,为本地区开展更为市场化的互联互通倡议提供直接支持。除通过公私伙伴合作关系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外,私营部门还可为能力建设、教育和文化交流等项目提供支持。私营部门也可在互联互通创新方面发挥作用。

  其他国际组织在亚太硬件、软件和人文交往互联互通方面已提出倡议并实施项目。这些努力有助于推进蓝图实施。在可能并且合适的情况下,亚太经合组织应寻求与有关国际组织加强协调与合作,避免重复劳动。

  监督、评估及审议

  为完成各方共同确立的2025年倡议和指标,加强硬件、软件和人员交往互联互通,实现无缝、全面联接和融合亚太的远景目标,我们指示部长和高官每年对蓝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审议有关目标和任务的进展情况。

  我们指示部长和高官作出专门安排和规定,对蓝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审议,并在2020年对蓝图进行中期审评。我们指示部长和高官与亚太经合组织各工作机制共同努力,在互联互通三大支柱下提出更多富有雄心的量化合作倡议和目标。这些倡议和目标应具有前瞻性,并服务于2025年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远景目标。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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