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推优先股发行方案及员工持股计划
- 发布时间:2014-11-11 04:33:34 来源:成都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1月7日晚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600016;H股代码01988,简称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在境内发行不超过2亿股优先股,在境外发行不超过1亿股优先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同时,民生银行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拟发行不超过140,846万股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民生银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实施。
推出优先股发行方案
民生银行公告称,拟在境内发行的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规定的优先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2亿股;拟在境外发行的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优先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亿股。境内外发行优先股的具体数量由民生银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201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一年来,多家上市银行相继发布了优先股发行方案,目前已有银行获准发行。作为一种创新的资本工具,优先股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直接融资工具,为市场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民生银行认为,发行优先股有助于支持战略的有效执行、支撑业务持续发展、适应银行业资本监管要求不断提升的要求、丰富资本补充渠道,因此决定实施优先股发行计划。
根据公告,民生银行本次境内外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即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境内优先股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境外优先股以外币或人民币计算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情况等确定。境内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200人,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境外优先股向境外合格投资者发售,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民生银行本次境内外优先股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民生银行表示,发行优先股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核准的方案为准。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民生银行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允许支持员工持股计划政策后,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民生银行表示,员工持股计划是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提振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认同度,保持公司的团队稳定性及战略执行的有效性,因此,民生银行拟抓住有利时机,设立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同时,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补充资本。
根据预案,民生银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核心员工,员工持股计划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40,846万股,定价基准日为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股票的持股期限不低于36个月。
民生银行表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并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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