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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地方财政兜底 国内首只项目收益债发行

  • 发布时间:2014-11-06 09:34: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5日,由海通证券承销的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公告发行。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我国公开发行的首只项目收益债券,用项目收益本身作为债券兑付保障,无需地方政府财政兜底,是该债券最大特点和创新之处。一旦项目收益债券模式发展成熟并被复制,对拓宽市政项目融资渠道将起到重要作用。

  有效隔离偿付风险

  项目收益债券是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无论利息支付或本金偿还均只能来自投资项目自身收益,比如自来水、城铁和机场收费等。

  业内人士认为,不同于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品种,项目收益债券以项目公司为发行主体,相比之前的以平台公司为发债主体,对发行方来说,有效隔离偿付风险。对投资者来说,用特定项目收入和现金流偿债,收益回报更透明和容易预测。

  此次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募投项目广州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主要为解决广州市区南部垃圾处理问题。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3万吨,预计在2016年建成投产。项目运营主体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下属的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总资产29.77亿元,净资产10.07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54亿元和727.8万元。广环投是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总投资13.5亿元,测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8.1%,投资回收期12.79年。其中占总投资20%的2.7亿元为项目资本金,另外资金,8亿元通过发债解决,其余通过其他途径筹集。

  双差额补偿人增信

  项目收益债券的核心是保证项目自己产生的稳定收益,这是债券能否如期兑付的关键。根据项目可研,南沙环保募投项目建成后,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垃圾处理费、发电上网费、金属回收和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项目可研,本期项目收益债券发行8亿元,从债券存续期第3年开始,逐年按比例偿还本金,即使考虑运营成本,项目年运营收入和其他现金流也基本能实现对债券相应年度本息支出的全覆盖。如出现少量不足,则由差额补偿人补足。

  差额补偿制度是本只项目收益债券设置的重要增信措施。所谓差额补偿,即项目公司唯一股东广环投为债券第一差额补偿人,广环投控股股东广日集团,为债券第二差额补偿人。当项目本身出现偿债风险时,由两位补偿人依次进行兜底。

  除用项目收益作为兑付保障外,此次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在风险防范方面也有创新,最关键的是保证项目及其收益封闭运行。为发债,广环投特地成立特殊目的公司,专门负责项目筹建、管理和封闭运行。项目产生的垃圾处理费和发电上网费,进入项目公司开立的专项账户,与广环投其他经营收支实现资产分割和破产隔离,优先保证偿付债券本息,并聘请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对专户进行全程监管。

  鼓励项目收益债融资

  广环投与广州南沙区和番禺区有关部门签订协议,保证项目两大主要收益:垃圾处理费和发电上网费的稳定。海通证券有关人士介绍,该项目收益债券除在偿债和风控方面的创新外,最大优势是在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上更有竞争力。根据目前询价情况,债券最终发行利率可能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当。但银行项目贷无法比拟的是,该债券发行周期10年,而银行项目贷一般在5年左右。考虑到募投项目施工期两年,运营期是第3年开始,因此本期项目收益债设计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运营收入产生的时点和规模与债券还本付息的进度较为匹配。

  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项目收益债券是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重要举措,今后发改委将鼓励更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采用这一融资模式。(记者 王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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