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这些霸王条款 你有没有遇到?
- 发布时间:2014-11-05 19:28:43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重庆重庆市工商局公布银行六种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调整收费不会专门通知
网络故障也算客户头上
信用卡、借记卡等银行卡几乎家家都有,隐藏在办卡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你是否注意到?昨日,重庆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银行六种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重庆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陈秋香介绍,去年9月以来,重庆市工商局组织对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开展集中整治,检查了全重庆市29家银行合同文本856份,下达修改建议书601份,目前仍有少数银行未整改,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罚。
这些霸王条款
你有没有遇到
1、转嫁抵押登记费
霸王条款样本:甲方(指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评估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工商点评:这项条款违规转嫁抵押登记费给借款人,属于加重借款人责任、免除银行责任的条款。由于抵押登记费金额不大,一般在80元左右,许多消费者并未放在心上,但每个买房贷款人的抵押登记费累积起来,银行就等于转嫁了一笔巨额费用。
工商建议:银行应将抵押登记费从条款中剔除。
2、排除持卡人知情权
霸王条款样本:本合约所依据的《信用卡章程》修改或信用卡用卡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及利率等发生调整,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乙方以及附属卡持卡人,修改后的条款对甲方、乙方及其附属持卡人均有约束力。
工商点评: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当事人并不具有单方任意变更合同的权利。一经公布即为有效的表述,排除了持卡人在合同变更过程中磋商的基本权利,不符合意思自治的合同精神,也侵害了持卡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工商建议:将一经公布即为有效的条款,修改为经乙方同意后即为有效等类似条款。
3、正当理由所指不明
霸王条款样本:对未能履行本章程或领用合约项下义务、不能维持本行要求的持卡人资格或信用状况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持卡人,本行有权采取冻结其账户、停止用卡等相关措施,并可在不预先通知持卡人的情况下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卡片,并行使追索权。除上述约定外,本行也有权随时基于风险管理需要、业务需要或其他本行认为正当的理由,暂时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权利或调降持卡人的额度或者更换或收回卡片。
工商点评:条款中的业务需要及本行认为正当的理由所指不明,实际上赋予了银行随意解释、随意变更合同的权利,侵害了持卡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工商建议:把正当理由明确列举出来。
4、扩大银行免责理由
霸王条款样本:因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债权人系统等原因导致未按时发放借款或办理支付的,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债务人。
工商点评: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把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也作为银行免责的情形,无法律依据,该条款属于免除银行自己责任、排除持卡人主要权利的条款。
工商建议:把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如供电、通讯或网络故障等情形从条款中去掉。
5、加重借款人责任
霸王条款样本: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工商点评: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条款约定的归责原则是不公平的,对银行方使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而对借款方使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属于加重借款人责任的条款。
工商建议:银行应把责任承当方由借款人改为当事双方。
6、扩大银行解约权利
霸王条款样本:全部提款条件具备后、贷款发放前,如因贷款人必须遵守国家调控政策、监管部门对贷款人的监管要求及其他非因贷款人原因致使贷款人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暂缓或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工商点评:银行把其他非因贷款人原因作为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范围太宽,存在不合理性,属于扩大银行权利的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
工商建议:把其他非因贷款人原因从条款中去掉。 (记者 张水红 贺怀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