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
- 发布时间:2014-11-04 14:29:22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新媒体电(记者 梁倩)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11月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包括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恢复省内异地互贷,取消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等。
通知称,对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20%。对于人均建筑面积尚未达到全市人均建筑住房面积标准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为40%,利率上浮10%。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为家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所购为家庭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同时,通知将“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收入之比不得超过45%”调整为“不得超过50%”。并恢复办理省内其他中心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自住房的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前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6个月后的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并不是第一个对公积金进行调整的地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苏州、武汉、贵阳、长春、成都等超过30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调整对刚需性住宅市场形成支持,有利于刚性需求的提前释放,同时对房地产市场不活跃的地区则通过拉动资金供给,在现阶段,虽然央行发布新房贷政策,但由于7折利率难以实现,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放宽公积金贷款门槛,是刺激市场回暖的有效手段。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从整体效果看,此轮放松提振市场信心,止跌已经明确,但反弹的幅度依然要看执行情况。“随着整体市场的供应增加,需求受到信贷政策的松绑释放,四季度市场的成交量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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