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难为“零”?
- 发布时间:2014-11-03 21:29:29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施行。据记者了解,针对《办法》中取消最低消费一项,有些餐饮企业已经落实到位,但业内仍不乏采用“固定套餐”等模式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形。不少受访的消费者对设置最低消费表示不满,但对某些收费情形具有一定的容忍度,认为仍有改善空间。
近期,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等一系列规定,并表示《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如今,《办法》已正式实施,餐饮企业能不能做到,消费者知不知情?
餐企:有改善也有挣扎
10月31日和11月1日两天,记者随机致电并走访了京城内7家知名餐饮企业,对《办法》中“是否设立最低消费”这项长期以来困扰消费者的问题展开调查发现,中低档的餐企基本能够做到这一点,但高档餐厅,特别是一些老字号却表示“我们很为难”。“我们这里不额外收费,没有‘最低消费’,也没有‘开瓶费’!”记者刚一说要预订包间,大鸭梨烤鸭店(劲松分店)的服务员就对记者说明情况,并表示早在《办法》出台前,该店就已经取消了包间“最低消费”。开心凤凰美味阁(金顶街)店的服务员也表示:“老百姓吃饭,图的是实惠。作为餐企,我们当然知道消费者在想什么。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包间费’‘最低消费’全不设!”
然而,面对同样的问题,位于西直门的一家知名的西餐厅却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包间满6人,每人最低消费是600元;少于6人,800元。”当记者问及是否已了解《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方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我们有我们的规定。餐厅的包间少,不设立最低消费赚不到钱。”同样仍坚持设立最低消费的还有位于崇文门的另一家知名西餐厅。“我们只有两个包间,为了不亏本,只能设3000元的最低消费金额。我们也很为难。”该餐厅的服务人员表示。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有些餐厅虽然表面上取消了最低消费,但仍以固定套餐之名收取额外费用。“有两种,400元一位的,还有800元一位的。”一家中华老字号的服务人员对记者说。她表示,凡是通过电话订餐的顾客都必须从这两种中二选一,否则就不接受预订。“我们店在前门大街,客流量非常大,天天爆满,包间只有5个,很紧。如果您来店里时刚好有剩余的包间,您取的就餐号又刚好能排得到,就可以被视为散客随意点餐。”该服务人员说。
消费者:虽不满,尚可理解
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10位消费者,其中8位消费者表示已通过微博、网络、电视新闻的途径知晓《办法》的实施,1位消费者表示“好像听说过,但并未关注”,1位表示并不知情。对于《办法》本身,消费者纷纷表示欢迎,而对一些餐厅仍收取包间最低消费的做法,消费者的反映可以概括为“反感,但可理解”。“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85后消费者杨女士对记者直言,“特别是一些餐厅,包间的卫生环境不好,上菜又慢,服务员的态度也冷淡,更换碟盘不及时,让顾客觉得当了回冤大头。”“太浪费了!”消费者李阿姨对记者表示。她说,儿子考上大学时,摆过一次“谢师宴”,6个人订了最低消费888元的8人间,且不含酒水。“我们就是工薪阶层,当时选了个比较大众化的餐厅,菜倒是不贵,点了十二三种,好不容易凑够了,最后剩了一大桌,又不好意思打包,全扔了,心疼。”
而针对“一些高档餐厅仍设立包厢最低消费”的问题,有4位消费者明确表示“所有餐厅都应该遵守《办法》规定,不能搞特殊化,否则应严惩”,余下的6位表示“可以理解,但能取消更好”。“我感觉到那种在高档餐厅订包厢的都是些有特殊需求的人,或者是纯‘土豪’,反正一般老百姓是不会去的。商家确实又有自己的难处,可以体谅。”消费者王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