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抢注“双十一”商标 专家表示此举存争议
- 发布时间:2014-11-01 15:56:57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双十一”尚未鸣枪,阿里巴巴、京东已先打起了商标战。有消息传出,“双十一”商标已被阿里巴巴注册了,京东等电商平台纷纷撤换广告以规避侵权。京东10月31日发布公开信,谴责阿里此举有违开放的互联网精神和公平竞争原则。对此阿里巴巴方面并未正面回应。
记者昨日获得一份落款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6日发布的《通告函》照片,函件称阿里巴巴已取得“双十一”的注册商标,并称阿里巴巴集团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使用是侵权行为。
记者查阅中国商标网发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确实注册了“双11”、“双11狂欢节”、“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双十二”等相关商标,各类商标的注册时间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不等。
据了解,京东已经拉开架势,准备在“双十一”大干一场,早早策划了极具针对性的广告。但事到如今,能否如期播出这些广告,还有待观察。苏宁的购物节主题也从此前的“挑战双十一”改成了“正品超省,击破五折”。
有行业专家认为,从商标法的角度来看,阿里的做法是基本合理的。然而,“双十一”的商标可能存在着一种淡化的现象。商标淡化是指:一个标志在注册时虽然不是通用名称,但在标志的使用中却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从而由一个商业标志逐步变成普通名词或者通用名称,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商标注册人就难以禁止他人使用商标且可能面临商标被宣告无效。此前国内就有朗科“优盘”商标被宣告无效案的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注册商标拥有专用权,可以排除他人的使用,阿里巴巴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也指出,把日期注册为商标本身是有争议的。游云庭表示,别的商家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抗议,要求撤销这个商标,但是这个过程会比较长,可能会花两三年。记者林曦、实习生沈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