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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个集体、两名民警 荣膺全国公安爱民模范称号

  • 发布时间:2014-10-30 05:33:36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周松)10月29日,参加“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我市公安爱民模范代表团从北京载誉归来。我市共有两个集体、两名民警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

  10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100个公安基层单位和100名优秀民警受到隆重表彰。我市出入境管理总队出入国管理支队、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九龙派出所,渝中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黄涛、丰都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白丽蓉,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

  爱民模范集体和个人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思路和方法,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勤政为民、无私奉献,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受到人民群众衷心拥戴,不仅为我市公安机关赢得了荣誉,也为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树立了榜样。

  据介绍,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公安部于7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是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表彰英雄模范人物的最高荣誉,是广大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最高褒奖,在社会各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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