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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儿童家具等29种产品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4%

  • 发布时间:2014-10-29 13:2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2014年第3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等2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门类。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李涛处长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此次共抽查2318家企业生产的235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024家企业生产的2062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6%;检出29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4%。其中,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轴承钢材、海绵钛3种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通用灯具、电动工具、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10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10%;砂轮、自行车、钢丝绳、汽车GPS导航产品等10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1.7%至19.8%之间;滚动轴承、定配眼镜、电力变压器、儿童家具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20.5%至32.9%之间。 值得一提的是,

  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 14.9 %、22.1%、63.1%,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 7.5%、11.3 %、14.1%。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抽查的29种产品中,涉及10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3种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44.8 %。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汽车GPS导航系统、电源适配器、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稀土氧化物、电动工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在本次抽查中,有3家企业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广东省的东莞三星电机有限公司在电源适配器抽查中拒检;山东省的德州精贵铸件集团有限公司在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中拒检;广东省的佛山市南海区金意轩家具厂在儿童家具抽查中拒检。

  本次抽查共发现29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汽车GPS导航产品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电源适配器发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通用灯具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和谐波电流限值不合格;儿童家具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不合格;软体家具产品用料不合格;单臂操作助行器肘拐杖分离试验不合格;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自行车车把部件的强度(把立管弯曲试验)不合格;定配眼镜球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铝合金建筑型材化学成分和复合膜性能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重量偏差不合格;建筑防水卷材可溶物含量和剥离强度不合格;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表观密度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性能指标不合格;平板玻璃光学变形和点状缺陷厚度偏差不合格;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和耐湿冻性能不合格;镁碳砖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碳含量不合格;砂轮孔径和硬度不合格;钢丝绳中心钢丝直径不合格;滚动轴承寿命可靠性不合格;轴承钢材氧含量和磷含量不合格;稀土氧化物杂质含量不合格;电动工具骚扰功率不合格;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液压试验和跌落试验不合格;电力变压器温升试验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具接地保护不合格;人民币鉴别仪漏辨率不合格。

  其中,儿童家具、汽车GPS导航产品、电源适配器、新型墙体材料、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自行车、软体家具、通用灯具等8种产品的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儿童家具抽查了11个省(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柜类、椅凳类、桌台类和床类四大类儿童家具产品,对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释放量和警示标识等3大类5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1%,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2个百分点,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抽查78家生产企业中,8家大型生产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14家中型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3%;56家小型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9.3%。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是产品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不合格,2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7批次产品结构安全不合格, 13批次产品警示标识不合格,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1批次产品塑料邻苯二甲酸酯超标。

  汽车GPS导航产品抽查了3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四。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4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测了导航性能、导航功能、安全指标和电磁兼容性,不合格项目全部为辐射骚扰项目。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量分别为8家、15家、57家,大型企业抽查合格率为100%。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78家企业的78批次产品,抽查比例占总数的97.5%,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7%。

  电源适配器抽查了7个省(市)90家企业的9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强制性认证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音视频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两类,从安全性、电磁兼容性以及能效3个方面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7.2个百分点。共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6批次发热(温升和耐异常热)不合格,5批次产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透距离不合格, 2批次产品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不合格, 2批次产品直插式设备的插头尺寸和力矩不合格, 2批次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不合格,2批次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不合格,1批次电源端传导骚扰电压不合格。重点抽查了广东省53家企业的53批次产品,抽查比例占总数的58.9%,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

  新型墙体材料抽查了21个省(市、区)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强度等级、抗冻性或抗风化性能、干密度或密度等级、导热系数、放射性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8%,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上升了3.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9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合格项目最集中的是节能性能,有12批次产品节能性能不合格,4批次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3批次产品耐久性能不合格,1批次产品放射性超标。

  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抽查了13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检验了产品的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耐压、过热保护、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等级等16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有7批次产品贮热水箱不合格,2批次产品未加贴能效标识,1批次产品的能效标识使用不规范,1批次产品的能效等级虚标。

  自行车抽查了7个省(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对产品的车把部件强度、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前叉疲劳试验、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鞍管、链条拉断力、反射器等23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2个百分点。本次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有9批次产品车把部件的强度不合格,5批次产品把立管永久性标记和装置不合格,4批次产品没有安装前反射器, 3批次产品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不合格,2批次产品鞍管无永久性标记,1批次产品链条拉断力不合格,1批次产品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不合格。本次抽查大、中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14.3%。在集中产区天津市和广东省分别抽查了55和27家企业,抽查比例分别占抽查总数的55%和2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5%和29.6%。

  软体家具抽查了23个省(区、市)169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包括80批次沙发产品和100批次弹簧软床垫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4%。本次抽查分别对沙发产品的14个项目和弹簧软床垫的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17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沙发产品有7批次产品用料加工/木制件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性能不合格。弹簧软床垫产品有5批次产品物理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5批次产品卫生安全(甲醛释放量)超标,1批次产品耐久性不合格,1批次产品面料物理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通用灯具抽查了10个省(区、市)129家企业生产的131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台式、落地式和弹簧夹式3种可移式通用灯具,以及吸壁式、悬吊式、吸顶式、吸顶式/悬吊式、导轨式和支架式6种固定式通用灯具。有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7个百分点。抽查发现的7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结构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外部接线截面积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以及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有4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防触电保护不合格和谐波电流限值超过限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拒检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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