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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工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0-29 00:29:23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10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通过了《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时隔几日后,10月27日,全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现场会又在我市召开。一系列扶持和帮助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不仅体现了省市对非公有制,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从另一方面也不难看出,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中小微企业将迎来新的黄金发展机遇,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也将更加倾向于帮助和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A

  我市非公经济主体达到23万户

  在10月27日召开的全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现场会上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省政府相继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72项,而全省各市州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减幅达50%以上。7月份,我省市场主体存量首次突破百万户大关,9月底达到107.45万户,其中非公市场主体达到103.74万户,仅今年3月至9月,全省新增私营企业就达31626户,注册资金1334.23亿元,分别增长103.71%和114.86%。

  作为省会城市的兰州,在全省非公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非公经济主体累积达到23万户,其中企业主体6.7万户,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31户,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698亿元,同比增长23.9%,占到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现有小微企业4.53万户,同比增长28.3%,实现增加值115.9亿元,同比增长31.6%。然而,从横向比,我市与发达地区发展最大的差距仍然是非公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相对滞后。为此,兰州市专门制定了《2014-2016年全市非公经济翻番行动方案》,确定到2016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比2013年翻一番,使非公经济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和群众增收的助推器。

  B

  鼓励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针对初创微型企业资金短缺的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三个20万”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工商注册“零首付”,着力做好小微企业负担上的“减法”、盈利能力上的“加法”和政策综合效应的“乘法”。在税收政策方面,严格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所得税优惠政策,为4957户小微企业减免税收1431.97万元。在财政政策方面,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税收奖励、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贴等形式,重点对生产型、实体型、服务型微型企业给予扶持。在土地政策方面,优先统筹考虑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并给予出让底价优惠。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全民投资创业的热情,全市新扶持初创微型企业7571户,总投资38.89亿元,带动57669人,新登记注册小微企业15420户,同比翻了一番。同时,针对小微企业产业关联度低、产品附加值少、适应市场能力弱等问题,我市抓紧国家和省上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基础,立足省会城市的特点和优势,鼓励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主推小微企业提档升级。此外,为了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协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先后设立了两个专项资金。一个是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额专项资金,重点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围绕大型企业配套服务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一个是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专项资金,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保费补贴。截至目前,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已达到134户,总投资94.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新增担保额34.35亿元,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7.39亿元。为了让服务企业的流程更加便捷高效,我市有效整合工商、税务、法律、金融等服务功能,集中各类协会及专业服务机构资源,建成了兰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政府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服务示范平台先后为各类小微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信息化应用、知识产权等技术服务5085次,培训3.13万人,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200多项。同时,我市还依托在兰高校、科研机构,重点扶持科技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动产学研结合,注重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示范功能和孵化园区的土地、资源、技术优势,为入驻的孵化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资金、政策、技术服务和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设施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指导企业和创业者差异互补发展,提高了创业成功率,促进了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

  与此同时,我市将依托在兰高校、科研机构,重点扶持科技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动产学研结合,注重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示范功能和孵化园区的土地、资源、技术优势,为入驻的孵化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资金、政策、技术服务和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设施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指导企业和创业者差异互补发展,提高了创业成功率,促进了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目前,我市拥有13家科技孵化园区,在孵企业1320户,累积毕业企业572户。今年,我市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成功举办了兰州科技成果交易周,共交易项目253项,合同金额7.18亿元,初步成为产业、技术、资本融合转化的平台。

  C

  “万企计划”三年内建立390家见习基地

  在《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在民间,推动经济发展最终要靠全民创业。为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到实处,鼓励高校毕业生及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就业,为未来兰州经济发展奠定一定的企业基础,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兰创业,市政府决定实施包括创业扶持贷款“331工程”、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力度和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在内的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

  根据《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计划,我市将以全民实施“万企计划”为主线,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增加人民收入为目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提升服务,通过“万企计划”的实施,不断扩大全市创业规模和就业质量。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扶持1万家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小微企业、便民服务门点、已加入创业孵化基地联盟的孵化基地和在孵化期的高成长性和符合产业导向的高科技小微企业。同时,在2015年至2018年间,累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6500人,通过创业带动10.65万人实现就业。此外,从2015年起至2018年,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金,累计投入资金3.484亿元。

  实施方案提出,为解决创业者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在延续“3个20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将财政补助5万元调整为贷款贴息的同时,沿用税收奖励20万元的政策。市人社局将联合兰州银行,在全市大力实施创业扶持“331工程”,即,连续三年每年为1000户电商创业者提供每户1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连续三年每年为1000户小微企业提供每户2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三年为1000户便民服务门点提供每户1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贷款期限2年,由市财政按照基准利率和贷款贴息额度进行贴息,每月贴息一次。在校大学生创业也可享受此政策。

  此外,将建立兰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联盟,建设全市统一管理、统一扶持政策的创业孵化基地联合体,实现各类创业实体的分类孵化,提升孵化基地的孵化规模和质量。连续四年每年在财政列支的“万企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2460万元用于贴息,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已加入创业孵化基地联盟的孵化基地和在孵化期的高成长性和符合产业导向的高科技小微企业提供总额4亿元贴息贷款,贷款年限为1年,可连续申请,每年扶持不少于750家,累计扶持3000家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同时,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的规模,提高就业见习的补助力度,取消就业见习生源地限制,将就业见习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补贴6个月,并加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建设力度,从2015年起每年新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80家,到2018年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总规模达到390家。

  D

  责任部门分工实施计划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按照计划,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我市将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并制定“万企计划”各分项工作实施细则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完成“万企计划”第一年度1000家小微企业、1000家电商、300家便利门店和750家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总计3050家企业的贷款审核发放,核拨贴息资金和风险代偿资金,成立兰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联盟,制定各项工作章程,召开联盟工作会议,正常开展工作。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万企计划”第二年度1000家小微企业、1000家电商、350家便利门店和750家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总计3100家企业的贷款审核发放,核拨贴息资金和风险代偿资金,适时召开联盟工作会议,调整完善联盟工作内容。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完成“万企计划”第三年度1000家小微企业、1000家电商、350家便利门店和750家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总计3100家企业的贷款审核发放,核拨贴息资金和风险代偿资金,适时召开联盟工作会议,调整完善联盟工作内容。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完成“万企计划”第四年度750家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的贷款审核发放,核拨贴息资金,适时召开联盟工作会议,调整完善联盟工作内容。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我市将对“万企计划”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各项工作效果,对各项创业政策进行调整,提出“万企计划”结束后新的推进创业促进就业措施,不断扩大我市就业总量。

  为保障“331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与兰州银行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制定了《兰州市创业扶持贷款“331”工程实施细则》、《兰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联盟章程》、《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推进全民创业相关业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补充调整〈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具体分工和工作细则。同时,为保证资金安全。每年年初,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按照“万企计划”的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提出预算,兰州银行每月按实际产生的贴息数额向市财政局进行贴息资金申报,市财政局按月给予拨付。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将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有效、安全。此外,我市将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本地的特色产成品,每年安排200-300万元的资金,对外销本地特色产成品且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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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20万”政策

  第一个20万,就是微型企业在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后,市、县两级政府给予5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

  第二个20万,就是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市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中市级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累积对单个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第三个20万,就是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万元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

  享受政策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兰州市鼓励全民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本人户籍人员或来兰州取得居住证并居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

  2.具有创业能力;3.初次创办企业;

  4.创办的企业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

  5.申请人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者出资额的50%;

  6.带动5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

  7.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扶持贷款的审批程序

  【千商计划】

  (1)向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

  (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4)兰州银行核贷。

  【千店计划】

  (1)向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

  (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4)兰州银行核贷。

  【千户小微计划】

  (1)向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

  (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4)兰州银行核贷。

  【孵化企业贷款的审批程序】

  1.各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向市孵化基地联盟提出申请;

  2.孵化基地联盟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

  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推荐;4.兰州银行核贷。

  【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批程序】

  1.向各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部门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

  2.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审批;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见习人数核拨资金。

  记者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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