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新修正案草案取消9项死刑罪名 集资诈骗罪死刑被取消
- 发布时间:2014-10-27 16:4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央广网财经10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全国大常委会今天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计划取消9项死刑罪名。这9项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值得注意的是,集资诈骗罪作为一项经济犯罪,终于被取消了死刑。
一段时间以来,企业融资成本高企,而民间资本则无法找到投资渠道,一系列问题就导致,在融资的灰色地带产生了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集资诈骗就是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学界、媒体和社会公众都开始关注集资诈骗的问题以及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取消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这背后反映出了哪些趋势?在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看来,取消这一罪名,理顺了金融诈骗类犯罪的量刑关系,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而这也将给经济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岳屾山:死刑在2011年的时候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一批,其中有包括了有关于金融诈骗的一些罪名,但是保留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当时可能考虑到集资诈骗的受害人数一般比较众多,而且很多都是老百姓,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大,所以说予以了保留。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继续对这种经济类犯罪诈骗保留死刑,不太符合当前的形势以及国际上立法的形式,与我国目前提倡的少杀慎杀的政策也不相符。而且在实践过程中,集资诈骗判出死刑的案例确实也很少应用,所以取消死刑对经济类犯罪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一部分死刑之后,我们也发现并没有因为取消了死刑从而导致这类案件的高发。另外,集资诈骗不是危害比较大的暴力性犯罪,而是经济类犯罪。而且在犯罪过程当中,很多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很多人有这种投机的心理。集资诈骗发生也和我们国家目前的金融制度和政策有一定关系,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从而导致这类的集资行为发生。集资诈骗罪的罪名如果能够取消,对金融制度的改革,改善民间资本融资的环境都会有一定的好处。从目前来看,关于金融诈骗罪里面目前只有集资诈骗还保留着死刑,其他类些金融类诈骗其实已经取消了死刑,这也会导致说在金融类诈骗罪的行为定罪和量刑上面的不统一,这一点可能也是目前考虑要准备取消金融诈骗罪死刑的一个原因。目前还只是一个草案,还没有最终的确定,如果能够取消的肯定会对市场经济会带来一定的影响,这在以后的实施过程当中才能够具体的验证。
责任编辑张子雨认为,集资诈骗这种现象在最近一段时间受到学界、媒体和公众的共同关注,和这种现象在最近几年的频频发生有直接的关系。要杜绝这种现象,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到位的立法,同时更需要有一整套的社会和金融管理体制。
2011年以来,国家开始对金融诈骗犯罪的量刑进行系统修订,但是集资诈骗罪曾一度被排除在修改范围之外。现在刑法修正案(9)草案最终完成了金融诈骗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修正,这对于完善法律体系,体现依法治国的思想有直接的作用以及方向性的意义。
当然,如果我们最终取消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放松了对于金融投资领域的管理,而是意味着,我们将会更加严格地管理集资行为,完善各个环节的管理,从根源上遏止犯罪行为的产生。
关于这个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吴庆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刑法修正案9的草案取消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但集资诈骗最最高依然可以判处 无期徒刑。这对于犯罪分子的威慑力依然是比较强的。在您看来,取消集资诈骗罪的意义何在?
吴庆:这次取消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判决最高量刑的判决,我想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随着法制的进步,死刑的数量会越来越少,取消罪死刑也是符合一种发展趋势。第二个意义是,在金融领域的监管以及对金融领域的司法判决,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头也会有比较大的变化。在金融领域的话,我们需要有更多更灵活的金融创新,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对这种有一些金融活动,要有一些鼓励,要开辟一些渠道。
经济之声:近些年来,我们对于集资诈骗这种犯罪行为关注度比较高的原因就是,违法集资现象多发。这反映出企业融资的成本和渠道方面出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综合起来,您觉得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哪些方面?
吴庆:一方面是我们对于集资诈骗以及相关的一些罪的边界界定的比较模糊,集资者和被集资者自己都不能够决定自己是不是在从事着法律保护的活动,于是有不少的这种活动是在地下进行。而这些地下进行的活动处在民不告官不纠的状态,所以这是法律模糊带来的问题。另一方面,这种量刑也有偏重,由于存在着死刑的最高量刑,所以有一些活动参与者他们也不敢,不愿意把他们的活动公开的曝光,这就导致这种监管者无法看到这部分行为是怎么样发生的,除非他们出了问题。
经济之声:在经济领域出现的问题,用刑法来处理犯罪分子显然有强大威慑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可能产生问题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立法和管理,防微杜渐,第一时间遏止可能成为犯罪的这些行为发生。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是什么?
吴庆:我们最需要做的事情是要区分这种合法和非法之间的界线,要把集资和诈骗这两件事情给区分开来。不仅要抓集资诈骗的行为,还要保护合法的集资行为,让那些合法的行为能够受到保护,这样就有一部分资金它能公开,能够被法律保护以及引导过去走上合法途径,也会减少这些地下藏匿的金融活动,让这种非法的行为也更容易给区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