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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延保”并非“延包” 消费者须谨慎购买

  • 发布时间:2014-10-26 15:22:37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重庆10月26日电(记者赵宇飞)家电延保期找不到保修单位、延保期修理家电被收取额外费用……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延保纠纷”已日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建议在购买家电延保服务时,要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谨慎选择,避免合法权益遭到侵犯。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解释,“延保服务”与“三包”完全不同,并非“三包”的延续,大多是商家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服务提供方既有厂家、也有商家,还有商家与第三方延保公司合作经营,或由专门的延保公司独立经营等。

  喻军提醒,在选择家电延保服务时,消费者首先要问清到底是哪里负责维修、是否收费、收费标准等多个方面,尽量选择由商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延保服务,或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第三方延保公司或商家,可参照“三包”规定,与提供延保的企业签订具体、详细的延保合同,并妥善保管好商品发票和延保合同,确保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重庆市消保委还提醒,并非家电都需要购买延保,一些价格便宜、更新换代快的小家电,以及一些“三包”期长的家电产品,其本身就有超长服务承诺,不一定需要再买延保服务。而对那些违反消法有关条款,经营者强制、捆绑销售“延保服务”的行为,消费者要坚决拒绝,并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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