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死猪肉 卖给他人做肉脯
- 发布时间:2014-10-23 06:29:28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漳州站记者 黄树金 通讯员 王琼云)捡死猪肉销售他人,后加工浸泡成美味猪肉脯。21日,南靖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了林某、叶某。
2014年2月,林某与叶某共谋,由林某负责在病死猪集池里捡拾病死猪,并将病死猪去皮、骨、内脏后,以每公斤6元将病死猪肉销售叶某。叶某把病死猪肉浸泡在调好的配料中10个小时,再放入冰柜中冻10个小时,之后取出切成薄片放在烘烤机上烘烤成猪肉脯,并以每斤猪肉脯17元销售。9月15日,林某运载病死猪往家赶时被民警截获。
经查,林某销售病死猪肉给叶某至少2500公斤,案值37500元;叶某共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脯至少830公斤,案值36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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