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核心是落实企业对外投资自主权
- 发布时间:2014-10-22 10:4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10月22日电国新办今日就新修订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情况举行发布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表示,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即落实企业对外投资的自主权。新规定有几个亮点都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就是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我们在《办法》中最大限度缩小了核准的范围。举一个例子,2013年我们一共核准对外投资的事项是6608项。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我们测算一下,需要核准多少项呢?有一些敏感国家和一些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还是需要政府来核准的,但是这些需要核准的事项,大概有100项左右。因为现在正刚刚开始,我们估算一下大概100项。也就是说,6608项98%的内容已经不需要再审批了,只需要备案,只有极个别的一些项目还需要核准。这是一个亮点。”张向晨表示。
张向晨指出,既使是备案,商务部也大大缩短了备案的时限,只要企业提供完整的信息,三天就可以完成备案。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商务部把备案权限下放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也就是企业要对外投资只需要到地方的商务主管部门就可以,自行印制证书。
最后他还表示,通过《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就是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规范。10月6号,《规定》开始实施以来,商务部做了一些初步的跟踪,如10月16号当天就有41家企业办理了备案的手续。商务部从广东、江苏等一些商务部门了解到,企业反应非常积极,认为这个《办法》是大大便利了人们对外投资的活动。商务部今后还会继续认真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真正促进和帮助企业“走出去”。(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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