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十措施应对“单独两孩”出生潮
- 发布时间:2014-10-21 22:1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市自2014年2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出生人口数量、高龄孕妇比例、高危孕妇比例呈现较大幅度增加,给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为此,北京将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高危管理救治等十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北京市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今天正式对外公布。据悉,《意见》从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提供便民优质服务、加强高危管理救治、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强化服务监督管理、加强信息管理利用十个方面,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北京市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明方向。
《意见》提出,北京要明确属地管理要求,建立区域性保障妇幼服务与母婴健康安全的协调机制,严格工作规范流程;要求各区县重视高危孕产妇抢救中存在的用血问题,强化血液协调管理。
在提高床位供给方面,《意见》指出,北京要充分考虑服务资源分布情况,充分利用二级助产机构资源、在分娩密度较高地区扩充产科床位作为切入点,内部挖潜,合理调整妇科与产科床位及人员,加大产科床位及助产人员比例,有效控制剖宫产,提高床位周转率,满足孕产妇分娩需求。
同时,北京各区县要切实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确保各区县都有1所由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针对高龄孕产妇增多的特点,《意见》指出,要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
在对产科、儿科等激励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鼓励产科学科发展,强化助产等紧缺人员岗位配置,在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劳动保护、评优评先等方面对产科医师、儿科医师、助产士等给予政策倾斜。
《意见》指出,北京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要建立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的保障机制,提高“北京市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应用覆盖率,组织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妇幼信息采集与管理工作,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
《意见》还指出,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为重点,建立妇幼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动态了解产科门急诊量、孕产妇保健建册(卡)量、产科床位使用率、活产数、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情况,针对服务缺口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要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卡)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机构,有序就诊;要科学划定预警线,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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