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专员办高效率督办涉林案件
- 发布时间:2014-10-21 09:31:09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绿色时报10月21日报道(记者 王旭东通讯员 董冶 沙永恒)《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国家林业局15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共督查督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17起,办结案件579起,共处理各类违法违纪人员660人,收回林地1.24万亩,罚款(金)6143万元。
通过对上半年督查督办案件的梳理分析,记者发现,各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主要呈现3个特点:一是非法侵占和使用林地案件数量所占比重较大;二是政府行为主导的违法案件仍然较多;三是基层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案件呈现增多趋势。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国家林业局资源司(监督办)今年出台了《国家林业局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管理规定》,对监督机构督查督办案件的组织管理、案件分类、报告制度、办理原则、办理方法、办理时限、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各专员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作出周密部署,确保《规定》落实。云南专员办对案件实行分级管理督办。西安专员办制定相关制度22项,他们还与陕西省检察院、省林业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在督办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上海专员办与监督区林业厅(局)建立了重大信息通报制度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制度。长春、黑龙江、西安、武汉、广州等专员办运用约谈和联合督办机制,强化了对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力度;同时,武汉专员办还建立了森林资源监督诚信榜,将案件高发地区列入黑名单,资源管理秩序良好地区列入红名单。对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长春专员办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办理,增强了办案实效。
在完善机制、规范程序的同时,各专员办注意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高度重视,得到了群众的赞誉和肯定。合肥专员办获赠印有“执法严明,以法护林”的锦旗。长春专员办收到马鹿沟村民代表赠予的“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当地村民对他们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示感谢。
此外,各专员办履职时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长春专员办大胆指出蛟河市岗石材工业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严肃处理,收缴罚款725.7万元,收取四项补偿费用3835万元。西安专员办先后约谈青海省互助县、甘肃省兰州市和陕西省商洛市等3个市、6个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强化对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力度。乌鲁木齐专员办在跟踪督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3团毁林开垦案件中,顶住压力,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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