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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

  • 发布时间:2014-10-21 06:29:37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专业人士教您识别

  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天上到底会不会掉馅饼?什么样的情况是非法集资?哪些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临近年底,各类投资又开始活跃起来。针对网友关注较多的非法集资问题,沈阳市金融办提醒市民,注意防范身边的非法集资行为,谨慎选择投资渠道。

  第一种类型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这个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类型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类型是打着“养老”的旗号。突出表现在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第五种类型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类型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沈阳市金融办的相关负责人提醒说,非法集资的重点多发领域包括:房地产领域、网络领域、林业领域、农业领域、商品销售领域、投资理财中介及地方金融组织等领域,犯罪手法更是层出不穷,市民投资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

  在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还有的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等更“不靠谱”,对此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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