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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内应该清仓亏损股

  • 发布时间:2014-10-20 11:19:03  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周五,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自发布日起30天后生效。天津老股民乐先生认为,“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是对投资者权益最有效的保护,这是国内证券市场迈向成熟的的关键性一步,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福音。关注后续的执行力度,期盼监管层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政策再好,也需要严格执行与落实。”

  他认为,退市制度将从11月17日起生效。相信证监会是动真格的了!这就意味着没有业绩支撑的亏损股、垃圾股的退市“丧钟“已经敲响。股民应在余下的时间里,清点自己手中的个股,逐步撤离亏损股,远离垃圾股。坚信未来价值投资理念将在A股市场逐渐盛行。那些所处行业前景乐观的,具有估值优势的蓝筹股,将为更多的投资者所青睐,并有望成为A股市场上的定海神针。此外,对于各种题材股的过度炒作,也将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一些仅仅是炒作概念的题材股,其高估值泡沫不可持续。

  他强调,初步估算,A股市场上连续两年亏损,以及今年中报继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大约有20多家,提醒股民需要注意长期持有的风险。这些股包括*ST超日*ST仪化*ST二重*ST新材*ST锐电、*ST吉炭、*ST新民*ST商城,以及创业板已发布退市风险公告的万福生科天龙光电宝德股份等股。另外,对于有专业机构资金涉足其中的个股,需要格外的注意。比如*ST三鑫*ST东力*ST钢构、*ST商城、*ST锐电、*ST吉炭、*ST新民等股。估计后市这些机构很可能“自救”,采取拉抬个股的炒作手法,以达到清仓出货的目的。因此,股民万不可看到个股飘红就冲动,不可冒然参与。有股的投资者决不恋战,应逐步撤出;无股的投资者则静观其变,看其如何表演。记者 刘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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