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会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20 11:17:44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部署改革任务,经研究,决定在京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11月3日9:00开始,会期半天(京外代表11月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新大都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电话:010-68319988)。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交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经验。
四、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工程造价工作领导、处长及造价站站长,每单位不超过3人;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分管工程造价工作领导、造价站站长,每行业不超过2人。
五、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李 萍
电 话:010-58933231; 传 真:010-58933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刘大同
电 话:010-58933851; 传 真:010-58933051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二)请各参会单位将会议代表回执于10月22日前传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