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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

  • 发布时间:2014-10-17 22:44:16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王立彬)为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17日对外公布。通知对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加强设施农用地服务与监管等做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主动公开设施农用地建设与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严格设施农用地执法。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通知首次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配套设施的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为防止各地以生活用房等名义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通知把生活用房的用地从附属设施用地范围中剔除。而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可以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许可的整体要求,通知把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制度改为备案制度。

  通知强调,经营者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情况将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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