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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设立免费时段

  • 发布时间:2014-10-15 14:34:10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潘未末 徐兴东

  本报昨日对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将进行调整的报道《高峰期停车或最高收60元/次》刊发后,引起大量市民网友热议。对交通部门及时吸取公众意见修改方案表示肯定的同时,不少市民在收费幅度、操作性、如何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各种意见。

  市民对二次听证做法点赞

  “我印象中很少有对同一件事连着举行两次听证会的,深圳这次对停车调节费再次听证,很难得,我先点个赞。”昨天上午,在景田路上班的吴先生拿着报纸竖起了大拇指。他说,他一直反对停车调节费的征收办法,原来以为听证会结束后就这么定下来了,没想到两个月后,交委决定重新听证,而且拿出了全新的方案,这让他大感意外,也颇为欣喜。“我认为这是一种充分尊重市民意见的做法,也体现了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重大民生政策只有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才能更加科学合理。”

  同样在上次听证会后对方案表示过强烈反对的曾小姐,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次社会对方案反映集中的几个意见,在方案优化中已有充分体现,包括征收方式改为按次收取、把所有停车场纳入征收范围体现公平等,这表明政府部门的确认真研究了公众意见,对原来不尽合理的方案做了及时修改,并再次交给公众讨论。“这是一个进步,也有利于让大家接受调节费。”

  外出办事费用将激增

  新方案的收费标准是市民争议较大的热点。有市民提出,60元一次的收费太贵:“上下班肯定是赶上两个高峰,每天哪也不去只开车到单位,出来时就得多交60元,一个月停车费用就得多出1200元以上!”

  但还有市民认为,上班族的支出并不是最高的,需要出门办事的更“悲催”。从事中介业务的王先生就感叹:“我每天至少出去跑两次业务,跑一次业务就得从单位停车场出来一次,到别人单位停车场出来一次,两回业务就得出停车场4次,每次都交钱,这成本没法算了!”他认为,上下班时间比较固定,可以通过公共交通解决,但外出办事是刚需,得讲究时间与效率,现在这种征收方式,外出办事的费用比通勤费用高,总觉得有点不合理。

  还有网友提出,停车场收费有免费时间,调节费是不是也能设个免费时段?网友“@张明”就质疑:“我去办公楼送一份资料下来,15分钟收多少钱?60元?!”另一位网友“@打工仔”则表示:“难道送下朋友,进停车场后马上出来,也要交60元?”

  住宅小区住户免收引争议

  新方案的一个重大修改是,没有再将征收对象划分为经营性停车场和非经营性停车场,所有停车场一视同仁,这赢得了不少市民的认可。但新方案规定的收费范围中,“住宅类停车场本小区的住户除外”,有市民认为这个规定不合理,不能起到调节小车使用的目的。

  市民陈小姐说:“如果这样规定,是不是小区住户随时开车出去,都不用缴调节费?其实这些住户一样是出去上班或办事,尤其是通勤族,都是在高峰期出门上路,如果住宅区这一块不收,对减少小汽车上路的作用不会明显。”

  还有市民对此表达另一种担忧:“住宅区停车场对住户可以免收调节费,那怎么界定住户呢?临时来访的客人,或者没有固定月卡的住户,是不是就得缴费?这样到时候肯定会引发很多矛盾。”

  声 音

  听证代表金焰:

  二次听证符合法律规范

  金焰认为,新的方案更科学合理,反对的声音也会减少。而且举行第二次听证符合法律规范,因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是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进行的,两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和目的都一样,所以原来的听证代表依然具备合法性。

  听证代表钟自桂:

  建议采用电子卡收费

  钟自桂表示,原来按停车时长征收调节费是鼓励大家少停车,这样与治理交通拥堵逻辑不通。新的方案是按照开车的次数收费,开得越多费用越高,这是合理的。他认为新的方案更容易被市民车主接受,也希望交通部门可以在完善方案后进行试点,边试边完善。

  在具体的操作层面,钟自桂建议政府可以采用电子计费卡的形式收费,“政府对企业的监管、企业对员工的监管都存在困难,用电子缴费系统可以减少现金交易,更容易监管。”

  听证代表王洋

  需评估方案对商业的影响

  王洋是福田中心区一家酒店停车场负责人,他认为第二次听证方案比第一次更加合理:“收费时段划分更细致科学,但是时段划分的标准还可以再优化。”

  作为停车场经营者,王洋表示,不能只让企业帮助政府代收调节费,企业的利益也应该得到保障。而且原来入住酒店的顾客可以免收停车费,征收停车调节费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满意度,进而会影响到商业氛围。

  (深圳特区报记者 潘未末 徐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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