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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燃气原董事长装买菜老汉出逃 三轮上放150万现金

  • 发布时间:2014-10-15 11:0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过日子型贪官”的毁灭之路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贪污、受贿案剖析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宣布,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至此,金建平贪污公款3600余万元,受贿4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也逐渐浮出水面。

  金建平的贪腐金额惊人,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同时,由于他将所得赃款的大部分用于购置房产和理财,升值幅度不小,赃款得以被全部追回,间接减轻了国家的“账面”损失。也许是这个原因,金建平被办案人员称之为“过日子型贪官”。

  一方面是大肆贪腐,肆无忌惮;一方面是精打细算,买房、理财。金建平表现出来的两面性“与众不同”。作为带领企业从十几亿发展到几百亿的“能人”,一心“过日子”的金建平为何走上贪腐之路?又何以堕落到这步田地?

  金建平案是一起典型的国企领导人员贪腐案。这起案件警示我们: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有效教育和监督迫在眉睫。

  仓皇出逃,难逃法网恢恢

  金建平出逃时如惊弓之鸟,被抓时伪装成买菜的老汉,“戴着破帽子,蹬着三轮车”,三轮车里放着150万元现金

  金建平贪腐行为的暴露,源于一条审计线索。

  2013年8月,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金建平涉嫌违纪,遂将情况转交给了天津市纪委。之后,中央纪委转来国务院《审计要情》,反映金建平同样问题,要求天津市纪委查报结果。对金建平的调查很快紧锣密鼓地展开。

  金建平察觉到了风声不对,立即做了“最坏打算”,打算出逃境外。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在准备好移民材料、伺机出逃的同时,为应付调查,还特地留了“后手”——一方面,他召集与其关系密切的私营老板,订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面,他把名下的一处可能会“暴露”的房产过户给了自己的亲戚。

  2013年8月30日,自觉万事俱备,金建平准备“溜”了。当天,他以公务名义从天津前往香港。不料,居然在机场被拦下了!

  得知自己被限制出境,金建平惊慌失措。他感觉罪行已经暴露,“大祸”就要临头,此前种种的“未雨绸缪”不能丝毫减轻他的恐惧。

  他不敢留在机场,对机场工作人员谎称,有东西忘拿了,匆匆逃离。慌乱之中,连行李落下都没发觉。而正是在被他“遗忘”的行李中,办案人员发现了他准备移民的相关材料和一些细软。

  逃离了机场,金建平惶惶不可终日。他不敢留在天津,一路逃窜到了河北省香河县,并用别人名义租了一间房,准备先“避避风头”。

  金建平的出逃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抓捕行动第一时间展开。经过缜密侦查,很快,办案人员掌握了金建平的行踪,赶赴香河。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出租房内并没有发现金建平,只发现了一些没有使用过的油盐酱醋。

  办案人员没有气馁,种种迹象表明,离逮住金建平已经不远了。他们决定,一方面继续加大追踪力度,一方面派人在出租房外蹲守。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3年9月3日,转机来了。

  当天一大早,一名办案人员在出租房附近发现一名老汉,“戴着破帽子,蹬着三轮车”,像是去买菜。

  办案人员觉得老汉形迹可疑,上前询问。老汉神情紧张,言辞闪烁。办案人员一边询问,一边观察,发现老汉与金建平的相貌极为相似,而三轮车里还放着两个鼓鼓的旅行包,于是果断将其控制。

  后来证实,这位“破帽遮颜”的老汉,正是金建平!而他三轮车里的两个旅行包内,赫然放着150万元现金!

  心理失衡,“能人”逐渐滑向犯罪深渊

  金建平的朋友圈非富即贵,一些私营老板挥金如土,生活奢华;一些大型国企高管收入畸高,这些都让金建平十分羡慕,心理落差也越来越大

  金建平的“落马”在天津市燃气集团引起了巨大震动。干部职工普遍“不敢相信”、“震惊”、“理解不了”。很多人替他感到惋惜,不明白这位“集团的元老和功臣”何以走到了这步田地。

  金建平曾有过辉煌的履历。1983年大学毕业后,他来到燃气集团,一干就是30年。从煤气厂技术员干起,一步步成为最年轻的车间主任、最年轻的领导班子成员,43岁时被任命为燃气集团总经理,成为整个城建系统最年轻的局级领导之一。

  金建平也确实踏实肯干。他曾在夏天穿着厚厚的石棉服,钻进60度高温的车间工作;也曾为了处理生产事故,几天几夜不合眼。担任总经理之后,他率领燃气集团完成“香港上市、35万户气源转换、兴建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几件大事,集团资产从十几个亿发展到几百亿,本人也被授予天津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

  然而,苦尽甘来,功成名就,金建平的心理却愈发不平衡。他自觉为工作付出太多,功劳太大,得到的却太少。

  “担任燃气集团总经理后,他的朋友圈非富即贵,给他强烈刺激。”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一些私营老板挥金如土,生活奢华;一些大型国企高管收入畸高,这些都让金建平十分羡慕,心理落差也越来越大。

  特别是2005年,一度有传闻,称金建平可能会“更进一步”,前往某区(县)任职,结果却没了下文,金建平更感不平。

  他自问,论能力、论成绩哪一项比别人差了?燃气工作对安全生产要求高,自己长期失眠,每天为安全生产担惊受怕,拿什么来弥补?那些比自己差的人都坐拥万贯家财,自己把企业从十几个亿发展到几百亿,凭什么年收入只有几十万?

  一念错,步步错。随着内心欲望不断膨胀,金建平“捞一把”的念头越来越强。

  肆无忌惮,把企业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

  金建平案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伙同一些私营老板,利用订立虚假合同的方式贪污公款。他贪污金额最大的一笔达2000多万元,最小的一笔就是第一次贪污的260万元

  2005年7月,金建平有意购买南开区一处房产。此时,他终于按捺不住,将手伸向了公款。

  为掩人耳目,金建平找到私营老板陈某某,向其提供了一份燃气集团的空白合同,并提出以燃气集团名义,与陈某某公司签订一份金额为260万元的虚假合同。同年8月,合同生效。等了两个月后,金建平便要求陈某某开具两张空白支票,并使用其中一张支付了250余万元购房款。

  “金建平案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伙同一些私营老板,利用订立虚假合同的方式贪污公款。”直接参与办案的天津市纪委干部说,贪污第一笔公款后,一直没有人发觉,这让金建平大为得意,自以为犯罪手法高明,“天衣无缝”,随后一发不可收拾,胃口也越来越大。

  2008年下半年,金建平得知下属单位账上有1000余万盈余资金,贪念大动。以集团急需资金为由,指示集团下属分公司经理姜某采取与私营企业签订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将该款倒至账外,存入多人个人银行账户中。后由金建平将扣除税费的959万余元取出用于本人投资理财。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贪污起来肆无忌惮,简直把燃气集团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他贪污金额最大的一笔达2000多万元,最小的一笔就是第一次贪污的260万元,累计居然达3600多万元!利令智昏,不外如是!

  大肆贪污公款的同时,金建平还有索要、收受贿赂,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金建平在读MBA期间,结识了私营老板杜某某。2005年,燃气集团下属城建学院教学楼等工程招标,杜某某欲承揽该工程,遂向金建平“求援”。金建平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杜某某中标。为答谢金建平的“无私”帮助,杜某某多次向金建平行贿。比如,得知金建平看上某处房产后,杜某某便“大方”地为其支付了购房款累计117万元。

  一位下属因为得到金建平提拔,借过春节之机,连续4年到金建平家向其亲属送红包,累计送出40万元。金建平获悉后,也坦然“笑纳”。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共索要、收受贿赂400多万元。

  自以为是:业务好了能一俊遮百丑

  金建平用赃款购置了一栋别墅,并耗费巨资装修,怕被人举报,也不敢住。办案人员问他:这房子你住过么?他回答:住过,就体验过一晚

  “他是‘过日子型贪官’,爱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违纪违法所得赃款主要有三种用途:一是用于购置房产;二是用于理财;三是倒到国外。

  案发后,在金建平一处房产内,办案人员发现了大量茶叶,而其中很多已经过期,金建平也不知道。

  金建平曾用赃款购置了一栋别墅,并耗费巨资装修配备高档家具,怕被人举报,也不敢住。办案人员问他:这房子你住过么?他回答:住过,就体验过一晚。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金建平无疑是“能人”,可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开始变质,就迅速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严格家法,不犯国法。”在公开场合,金建平一贯如此要求下属。可“法”总挂在他嘴上,并没有进入他心里。案发后,他坦承,学习只是走形式、摆样子,“很少学习廉政方面的党纪党规,对法制的观念也十分淡薄”,“总觉得只要把集团业务干好了,事业稳定发展,就能一俊遮百丑”。

  “无法平静。”金建平忏悔说,“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给党组织造成的影响之恶劣,是用文字和语言无法表达的”。

  世上没有后悔药。金建平的“落马”,彻底改变了他自己的命运,也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父亲得知他违纪违法后,气得大骂;一些原本以他为荣的亲戚,出门都觉得“抬不起头”。

  “腐败成本太大,代价太沉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案发前,金建平精神饱满,头发乌黑;出事后,不到3个月,头发已经白了大半。

  监督不能走形式,制度不能当摆设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金建平的贪腐事实主要在2005年之后,“潜伏期”长达9年。这其中,对他的监督在哪里?制度约束又在何处?

  就在金建平“出事”之际,天津市燃气集团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合并,组建了天津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了企业的继续发展。然而,金建平案依然影响着这家新组建的企业。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金建平案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国企一把手的监督,下大力气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决不能“牛栏关猫”。

  这一点和办案人员的观察不谋而合。

  “他在燃气集团工作30年,可以说是‘树大根深’,完全掌控了集团局面。”办案人员说,金建平的口头禅是“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在燃气集团向来说一不二。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的权力欲极强。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他不点头,啥事都办不成。再加上确实做出了成绩,因而在员工中威信高。没有人敢质疑他,更别提监督。

  燃气集团一名负责人对此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集团也有诸多制度,但制度是对别人而言的,对金建平没有约束力。比如,按照规定,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要经过集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但金建平对一些事项,要么以保密为由绕过去;要么干脆一人独断,直接指挥到具体岗位。

  记者了解到,燃气集团虽然也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并未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且没有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由工会主席兼任,监督只是个形式。

  对金建平而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监督缺位客观上放纵了金建平,他的贪腐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使他心存侥幸,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案发后,金建平自己也反思说,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使一把手的权力在正确的程序中行使。另外,要搞好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个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

  “一些国企领导人员,掌握着巨大的资源,对他们的监管却往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甚至压根就是个摆设。”金建平案专案组一位负责同志说,金建平案充分说明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必须加强。尤其是监督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惩处、从严执纪,形成强大震慑。(李志勇)

  办案者说

  “一俊遮百丑”是自欺欺人

  作为办案者,每查办一个大案要案,我们更多的不是工作完成之后的欣慰,而是扼腕叹息。

  金建平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尤其令我们感慨。作为天津建设系统曾经最年轻的局级领导干部之一,作为曾经创造过“陕气进津”等天津燃气行业“八项之最”殊荣的代表性人物,金建平本应带领燃气集团做好市场、搞好管理、服务社会,但是,他却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和资源谋取私利,虚构合同,大肆贪污、受贿,侵害国家及企业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金建平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很多。主观上集中表现为他信念动摇、心理失衡、贪图享受、逃避监督。他重业务轻品行,放松思想改造。认为只要搞好了业务工作,保障了安全不出事故,就能“一俊遮百丑”。正是在这种理念下,他在思想上不断松懈和麻痹自己,心理上不断原谅自己的丑行和为自己壮胆,最后越陷越深,覆水难收。

  金建平的“沦陷”,监督的缺位是一个重要原因。对他而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他的贪腐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使他心存侥幸,自认为作案手段隐蔽,接二连三地虚构合同,贪污公款。

  金建平案是一起典型的国企领导人员贪腐案。它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一方面,国企领导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调整心态、摆正位置、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另一方面,必须重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不仅要压担子、要成果,更要加强教育、管理、交流和监督。(天纪)

  忏悔录

  悔恨使我的心灵无法平静

  每次提起笔来,回想自己成长的历程和组织三十多年的培养与信任,每写一个字都挖心割肉般难受。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给党组织造成的影响之恶劣,是用文字和语言无法表达的。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悔恨,对组织的愧疚,使我的心灵无法平静,我必须真心向组织忏悔,求得组织的宽恕与谅解。

  我1959年4月出生在天津农村一个教师家庭中,全家总共六口人,因为母亲没有工作,生活的来源只能靠父亲每月几十元的工资,生活十分艰难。当时因为每月口粮不够吃,除了每月提前借粮外,还要在粮食中掺些豆腐渣勉强度日。记得小时候由于经济困难,春节没有穿过新衣服,母亲用旧衣服洗洗染染就算过年了。

  1978年,国家为我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会,我幸运地通过高考,进入天津大学建筑分校读书。我是靠国家提供的助学金和全家人节衣缩食才读完大学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党和国家为我这个穷孩子的成长搭起了天梯。如果自己能够常常想想这些,永远地记住我从哪里来,我是谁,就不会忘本,就能保持清醒头脑,常怀感恩之心,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这一点对我来说,认识得太晚了。

  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上述认识外,自己以为还有以下主要原因:

  一是单纯重视业务,不注重日常的学习和自觉的思想改造。这些年尽管也以不同形式参加学习,但是从心里没有真正学进去,有时也只是走形式、摆样子,从而造成思想空虚,消极腐败思想乘虚而入。自己总觉得只要把集团业务干好了,事业稳定发展,就能一俊遮百丑。这是十分错误的,是自己不能在犯罪道路上及时警醒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骄傲自满,过度看重自己在事业发展中的贡献。应该说,这些年燃气事业确实实现了快速发展,但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社会进步发展和集团万名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自己只是一名参与者。但是自己却放大了自己在其中的作用,总觉得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再加上这些年与央企、港澳企业接触,觉得付出的差不多,收入却十分悬殊,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这也是自己走向犯罪的原因之一。

  三是规避廉政和法制教育。这些年,自己很少学习廉政方面的党纪党规,对法制的观念也十分淡薄,没有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对发生的腐败案件也很少重视,总觉得那是别人的事。如果自己能以他们为镜,把组织的提醒真正重视起来,改邪归正,悬崖勒马,也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四是从客观上说,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一把手的权力在正确的程序中行使。另外,切实搞好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个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造成滥用职权。

  总而言之,我所犯错误和罪行是严重的,我诚心认罪,接受组织和法律的严惩。(摘自金建平忏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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