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惠农贷”: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精准服务
- 发布时间:2014-10-15 09:15: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财政的杠杆,撬动融资改革,突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这一步走得好!”近日,记者在苏南、苏北多个农业市县采访,听到许多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这样说。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改革
日前,记者在江苏第一农业大市盐城采访,市、县、镇农经干部和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先后给记者提供了这么一组涉农贷款融资难、农村金融逆向流动多的数据——
作为全国18个产粮超百亿斤的地级市之一,盐城高效农业总规模全省第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也特别旺盛,但是,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贷款却少得可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瓶颈约束矛盾突出。
盐城为此在全国率先试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建设的2006年,最早创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阜宁县硕集镇,信用社加农行,当年吸收存款1.1亿元,但投放贷款只有吸存的1/6——1800万元。
同一年,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3家商业银行存款余额为2.5亿元,全年涉农贷款余额只有3000万元;农民合作经济突出的东台市富安镇,4家银行网点,当年吸储总额11亿多元,向农村投放的贷款仅有2000万元左右,是吸存的1/55。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近年来,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多项重要指标居全国前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需求,也更加旺盛。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资产少、农业效益低、银行业贷款导向等因素,江苏推出“惠农贷”等金融产品,创新财政项目扶持方式,探索运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贷款难,省财政厅联合省农委开展农民合作社融资改革为起点的“破冰”改革。
2013年,全省20个农民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县(市、区),坚持先行先试、开拓创新、边试边改,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已为全省359家合作社发放贷款4亿多元,有力促进了合作社发展。
“精准扶持定到位”的倾斜
丹阳福兴畜禽专业合作联社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畜禽养殖、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生产经营,已形成六大系列15个品种,资金需求比较大,合作社又没有有效资产去银行进行抵押贷款。
去年5月,他们首尝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甜头,10余天就获得了无须抵押的150万元融资授信。“这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我的肉鸡细分割生产线和直营店顺利上马。”联社理事长徐福荣认为,这项改革,适合联社现在的融资需求。
作为农民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的东海县,去年,按照改革试点要求,全县49家合作社建立了县域子基金,60家合作社为此获得了4095万元“惠农贷”资金,累计合作社贷款达到7000多万元,被合作社的人称为“及时雨”。
该县老乡好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去年获得“惠农贷”200万元,新建一条脱粒、筛选、油炸生产线,年产绿色无公害产品3000多吨,实现销售额4600多万元,带动合作社成员扩大种植面积5110亩,成员平均增收500元以上。
为了更加精准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江苏省财政牵头,联合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与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省内金融机构,开发了惠农贷、共同基金、金农贷、富农贷和农业龙头企业担保基金等五个金融产品,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睢宁县四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拥有70台大小农机具,300多万元的固定资产。但合作社理事长仝新生说,随着作业面积的增大和新老机器的更迭,合作社购置新设备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不得已曾以13%的高利率去贷急需的款项。
贷款难、贷款慢是农机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难题。在财政杠杆的撬动下,民生银行给全省农机合作社贷款提供专属授信额度。去年下半年以来,已为23家农机合作社发放了2000余万元贷款。
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县兴化市的戴南镇,建立政府、农民合作社、惠农担保公司、银行“四位一体”的合作社融资新机制,合作社买农机、建机库或储粮仓等均享受相应融资补贴。去年,全镇共发放农业财政融资补贴资金1800万元。
为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在融资改革的同时,还与省内担保机构合作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基金,省财政出资1.1亿元,分担5%风险,银行放大20倍,给予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亿元的授信额度。
“两增两扩一创新”的拓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如何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作用,处理好财政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江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
为把合作社融资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不断扩大规模,创新金融产品,2014年江苏又提出:实现“两增两扩一创新”,即增加财政担保资金额度,增加合作银行;扩大贷款发放规模,扩大融资改革试点范围。
2014年,全省财政担保资金额度增加6000万元,达到12500万元,银行放大20倍,给予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5亿元的授信额度,争取有需求的且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能贷到款;实现融资改革县(市、区)域全覆盖。
同时,研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的担保方式,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具、林权等作为质押的弱抵押、弱担保的创新金融产品。
目前,弱抵押、弱担保的创新金融产品推广良好,省农行首批1400万元贷款已经发放,省邮储银行首批600万元贷款也发放到位。
省农行和省邮储银行的融资产品面向全省推行,不受地域限制。去年合作的民生银行“惠农贷”产品和平安银行“平安共同基金”产品,按照合作协议要求继续实施。
融资改革试点带来的转变已经开始初步呈现。通过“财政承担有限风险,银行开展金融创新,引入第三方参与风控”,解决农业领域长期缺乏有效抵押物、担保物的制约因素,打通银行审贷关,化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
金融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授信放贷、贷款额度,完全实行市场化操作,真正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财政无偿性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的约束力不够,时常出现自筹资金不到位、资金用途改变、项目管理不规范和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现在,金融支持变软约束为硬约束,大大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市场环境中发展壮大。
江苏有关方面表示,还将进一步巩固与金融机构合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控制风险、扩大规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畅通的融资渠道和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