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创新驱动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 发布时间:2014-10-14 17:20:4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陈炜伟)煤炭、天然气等能源是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的重要物资,但我国能源消费过度依赖煤炭,而煤炭在火力发电或直接燃烧中释放大量大气污染物,导致我国许多地区雾霾频发。在减少煤炭消费,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的同时,我国又面临需求压力大、供给制约多等一系列问题。
专家认为,创新驱动是解决上述问题,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的“良方”。
创新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刻不容缓
这是一组令人深思的数据:我国能源消费由2001年的约15亿吨标准煤增长到2013年的37.5亿吨标准煤,年均增加约1.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速约8%。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伴随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和能源安全问题不断凸显。”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说,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前列。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特别是雾霾天气影响面积占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约6亿人受影响,成为举国之痛。
与此同时,能源安全问题日趋突出。一方面,能源利用方式粗放,2013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倍。如果延续目前这种粗放的用能方式,我国能源供应难以支持。另一方面,能源对外依存度加大,我国已成为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铀资源全品种的净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近6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30%。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张有生认为,与主要发达国家不同,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的我国,同时遭遇能源安全、生态环境以及气候变化问题,因此必须创新发展思路。以能源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一条必由之路。
一场关于能源革命的行动正酝酿迸发。我国已经明确,在能源消费方面,要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在能源供给方面,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技术革新引领能源产业升级
今年6月,神华集团公司宣布,神华国华舟山发电公司4号燃煤发电机组正式移交生产。监测数据显示,该机组试运行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的平均排放浓度不仅低于燃煤电厂排放标准限值,甚至低于燃气机组排放限值。这是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的新突破。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离不开技术革命的支撑。我国50%的煤炭用于发电,煤电占发电总量的80%以上,燃煤发电技术进步始终是先进能源技术的重点。为推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我国近日出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要加快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
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等技术革新,为我国能源发展注入动力。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能源节约的70%来自于高效节能新设备的应用。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末,全国水电装机2.8亿千瓦,并网风电7548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479万千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介绍,目前,我国超超临界火力发电综合能效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特高压输电技术实现商业化应用,在全球率先建设了第三代核电站。同时,我国已将油气开发和大型核电列入16个重大科技专项,进行科技攻关。在可再生能源发电、煤制油、煤制气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发投入。
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提出,下一步要抓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页岩气、深海油气、新一代核电等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依托海洋油气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智能电网等重大能源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能源装备国产化,支持先进能源技术装备“走出去”。同时,要创新科研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人才培养,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推动体制改革注入能源发展新活力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我国能源价格改革的重要一步。近年来,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陆续实施,完善了资源产品价格机制,既推进了区域协调发展,也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还促进了能源资源合理开采利用。
但当前我国能源领域发展仍然面临体制机制的制约。专家分析,能源产业行政垄断、市场垄断和无序竞争现象并存,价格机制不完善;风电、太阳能发电、小水电和分布式发电上网受到电力系统及运行机制制约;能源行业管理相对薄弱,缺位与错位现象并存。
创新驱动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能源体制革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认为,一方面要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使市场在配置能源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转变政府能源监管方式。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健全的能源法治体系,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重要依据。政府要从思想上彻底转变能源管理思维,立足于相关政策的战略前瞻性、规划性和指导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更多地采用经济激励和财税补贴政策来完善能源管理。
吴新雄表示,在制定“十三五”能源规划时,要转变能源管理方式,强化规划引导,弱化项目审批。下一步在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油气矿业权准入、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各种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推动供需双方直接交易;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