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变“年报” 便民又利民
- 发布时间:2014-10-14 06:35:46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翟相哲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会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人员也不用再到工商窗口去办理,只需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即可。
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重要一环,《条例》的实施将给传统市场监管方式带来哪些变化,并有何深远意义?带着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年检制改网上自助年报制企业仍需每年上报并公示
10月10日上午,记者在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企业注册大厅看到,工商系统已安排专人在现场指导企业填写年报信息。企业首先登录河北省工商局网站,点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栏目进入该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填写企业年报信息和企业即时信息,在填写完相关信息经审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公示。
“以前企业年检时,我们每年都得准备一大堆材料,安排专人带到工商局,碰到年检的企业多时还得排长队,一般年检一家企业从准备材料到最后通过得差不多一星期。现在可好了,企业年检改年报,坐在办公室通过网络几分钟就能搞定,比以前方便多了。”河北巡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科员小刘表示。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企业年报制实行后,我市已有数十家市场主体自主进行网上信息公示。而按照相关规定,2013年度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之后每一年的年度报告都需要在次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报送,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各界的监督。
企业“家底”网上晒一晒公众查询发现虚假可举报
有市民不禁要问,企业在提交年度报告后,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有哪些?有些不利于自身的信息是不是可以隐藏?
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赵伟丽处长表示,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内容是必须公开的。而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则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另外,企业还要公布股权变更等即时信息,即使受到处罚,也不能隐藏。“要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她解释道。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除企业可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年报外,市民不需再到工商部门,登录该平台也可以快捷查询、监督我市任何企业的信息,一旦发现企业信息有造假异常之处,可直接向工商部门反映。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申报不实由罚款变罚信誉列入黑名单并作行政处罚
新条例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对企业逐一实行年检,而是定向和不定向抽查总数不少于所有登记企业的1/3。
这让很多人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监管比以前松了,可以放任了,而企业如果因此动歪脑筋,恐怕会吃苦头。“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的经营诚信情况将向全社会公示,不光我们工商盯着,还有社会上无数双眼睛盯着。”赵伟丽直言,企业年报信息如果申报不实或未按规定期限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变资金罚为信誉罚,在很多企业眼中,损失企业信誉要比处罚他200万元影响更大。通过信息公示,失信的企业、有污点记录的企业就会寸步难行。”
业内人士也表示,从政府角度讲,如果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那么它参加政府的招标、土地招拍挂、荣誉称号授予等等,都要受到影响,“要么是被排斥在外,或者干脆不让这个企业参加了。”记者还了解到,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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