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县四举措创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 发布时间:2014-10-10 19:31:1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海南省屯昌县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采用因素法。从2013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开始,采用因素法对资金进行测算后,将资金切块下达给乡镇。主要因素包括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县政府确定的整村推进项目、对2013年各乡镇的考核结果、各乡镇行政村个数和受益人口等。
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县财政局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到各镇政府后,由镇政府进行项目筛选和初审。
完善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各镇政府通过设立财政“一事一议”资金特设专户进行专账核算,并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镇级财政报账制。
提高奖补比例。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比例由原先的5∶5改变为8∶2,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减轻农民负担。同时,积极清理涉农资金指标,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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