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构建正向激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 发布时间:2014-10-09 08:10:5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年来,海南省在不断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增强转移支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因地制宜构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国际旅游岛特色的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注重实施效益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一是加大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力度,提高市县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科学性。2013年,海南省财政提前告知市县2014年转移支付217.8亿元(含税收返还),比2011年增加98亿元,年均增长34.8%。同时,推行项目库改革,建立部门项目支出规范体系,从源头上建立了稳定规范的预算编报框架。2013年,项目库改革向市县推广,全省21个市县区全面上线运行预算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市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实现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的跟踪管理。
二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海南省在2013年全面启动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在不断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的同时,按为完成部门同一职责目标、使用方向类同或相近的原则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归并,切实压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优化转移支付结构。2013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为383.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87.6亿元,占48.9%,比2011年增加6.1个百分点,高于中央对海南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47.9%。2014年海南省继续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截至目前,列入改革范围的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由193项清理整合为141项,清理整合比例达26.9%。
三是建立转移支付正向激励导向机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自2013年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转移支付中建立正向激励导向机制之后,2014年海南省又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建立正向激励导向机制,在保证市县基本财力需求的基础上,将转移支付分配与市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生态环境保护、债务风险控制、财政收入增长质量、政府绩效等因素相挂钩,进一步调动市县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深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积极推行因素法分配方式,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块分配给市县,由市县结合实际安排具体项目,既确保项目安排更加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又能充分调动市县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强转移支付监管和绩效评价,积极构建透明财政制度。积极推进“阳光财政”,海南省财政厅自今年4月开始分批次在《海南日报》财政专刊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截至8月15日,共公开了5批次21项涉及“三农”、教育、企业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分配方法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海南省还建立了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制度,并将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督促市县自觉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化审计监督作用,省审计厅每年在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时,均将转移支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以及资金分配的及时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