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长足进步
- 发布时间:2014-10-02 06:32:3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中国成立65年来,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国家发展、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坚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不断筑牢民生底线,社会保障取得长足进步。
对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解群众之所急,救百姓之所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一步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坚持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社会救助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大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2013年底,全国30%的地区建立了核对机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展明显,试点县(市、区)进一步扩大,许多试点地区不仅将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还将个人自付费用较高的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需要以法治方式不断推进。”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
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首次将救急难、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针政策纳入法制安排。“按照‘应救尽救’原则,将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不论户籍、不分城乡,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同时,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既做到对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重点救助,又将符合条件的临时救助对象及时纳入到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之中。”李立国说。
9月25日,民政部、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实施《办法》座谈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办法》实施工作年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日,民政部、财政部召开全国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根据安排,各地将加强制度间的衔接和部门配合,积极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救助水平逐步提高。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持续增长,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专项补助资金1119.7亿元,今年已安排2013.8亿元。而为支持地方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今年中央财政又新增安排32亿元补助资金,目前已全部下达。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超过7000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平均每人每月392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1.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平均每人每年2590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4.4%;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比去年同期提高14.5%;全国实施医疗救助超过4000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超过100亿元。
让群众尽享基本保障
兜底线、救急难,扫盲区、补短板,在积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的同时,一系列保基本、促公平的惠民生举措相继出台,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就业、医疗、养老……这些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成为民生改善的亮点,让人民群众尽享基本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人社部对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作出详细部署,要求将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并会同财政部、教育部下发办法,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今年上半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系列新举措,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了2014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集中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737万人,同比增加12万人。
创业方面,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大大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普通民众的创业热情。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面对快速发展的老龄化社会,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意见》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财政部、民政部决定从2013年起,连续3年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拨付30亿元,用于支持建设10万个农村幸福院。
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医改在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基础上,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目前,我国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全国28个省份实施大病保险试点,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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