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型绿道 宽度须不小于两米
- 发布时间:2014-09-30 07:29:29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张珺)《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将从10月30日起执行。按照要求,都市型绿道单独设置步行道时,宽度不小于2米,与市政道路结合时不小于3米。
今后,绿道选线要尽可能体现福建特色的自然节点以及历史人文景观、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人文发展节点;并充分利用开敞空间边缘、交通线路和已有城市慢行系统作为依托,尽量选取生态条件优越且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段。城市慢行系统将分为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三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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